申万宏源:关于所属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取得深交所无异议函的公告2018-11-06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18-68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所属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取得
深交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8 月 16 日,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
司关于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及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同意子
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及一般性
授权。2018 年 9 月 3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上述议案。(相关情况请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8 日、9 月 4 日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公告)
近日,公司所属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
宏源证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申
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
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8]591 号)(以下简称“本无异议函”),
主要内容如下 :
一、申万宏源证券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 300 亿元人民币的申
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债券”)
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深交所无异议。
二、本无异议函不表明深交所对债券的投资风险或者收益等作出
判断或者保证。申万宏源证券应当确保参与债券认购的投资者符合深
交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并向其充分揭示风险。
三、债券的发行应当按照报送深交所的相关文件进行,如发行人
相关情况或债券相关文件在本无异议函出具之后发生重大变化,应当
及时报告深交所。如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告知深交所的,本无异议函
自动失效。
四、申万宏源证券应当自本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正式
向深交所提交转让申请文件,逾期未提交的,本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