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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申万宏源: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8-11-21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 2018-75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定于2018年11月28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2018年11月12日披露了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
       2.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
会议审议决议召开本次会议。
    3.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28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2018年11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11月27日下午15:00至2018年11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21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邀请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公司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上市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上市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时间
    (3)发行方式
    (4)发行规模
    (5)定价方式
    (6)发行对象
    (7)发售原则
    3.审议《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5.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处理与本次 H 股股票发行
和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发行 H 股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 H 股发行后适用的<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 H 股发行后适用的<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 H 股发行后适用的<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 H 股发行后适用的<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订<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
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表决议案,需经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11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项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
     100                                              √
                           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
     1.00                                             √
                 港上市的议案》
                                                  √作为投票
                 《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
     2.00                                         对象的子议
                 港上市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
                                                  案数:(7)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时间                             √

     2.03        发行方式                             √

     2.04        发行规模                             √

     2.05        定价方式                             √

     2.06        发行对象                             √

     2.07        发售原则                             √
                 《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
     3.00                                             √
                 限公司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上市
     4.00                                             √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5.00        处理与本次 H 股股票发行和上市        √
                 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 H 股并上市前滚
     6.00                                             √
                 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7.00                                             √
                 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募集资
     8.00                                             √
                 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关于修订 H 股发行后适用的<申
     9.00        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的议案》
                 《关于修订 H 股发行后适用的<申
    10.00                                             √
                 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 H 股发行后适用的<申
     11.00         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 H 股发行后适用的<申
     12.00         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申万宏源集团股份
     13.00                                          √
                   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
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
户卡、持股凭证;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
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书、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
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
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将相关
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
    2.登记时间:2018年11月22日(星期四)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京南路358号
大成国际大厦20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1-2301870     010-88085057
    传      真:0991-2301779   010-88085059
    联 系 人:彭晓嘉           李丹
    邮      编:830002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166。
    2.投票简称:申宏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计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1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7 日(现场
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8 日(现
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
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召开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
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
入场。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
食宿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
议;
    2.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
议;
    3.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
生(女士)出席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
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100                                       √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
   1.00                                      √
            香港上市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
   2.00     香港上市方案的议案》(需逐项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7
            表决)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时间                         √

   2.03     发行方式                         √

   2.04     发行规模                         √

   2.05     定价方式                         √

   2.06     发行对象                         √

   2.07     发售原则                         √
            《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
   3.00                                      √
            有限公司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上
   4.00                                      √
            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8
              《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
   5.00       士处理与本次 H 股股票发行和      √
              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 H 股并上市前
   6.00                                        √
              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7.00                                        √
              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募集
   8.00                                        √
              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关于修订 H 股发行后适用的
   9.00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 H 股发行后适用的
   10.00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 H 股发行后适用的
   11.00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 H 股发行后适用的
   12.00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申万宏源集团股
   13.00      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        √
              议案》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同意、反对、弃权”栏目中用“○”明确授
意委托人投票;如无明确投票指示,应当注明是否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法人股东单位需在委托人处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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