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9-01-07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 2019-1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定于2019年1月14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披露了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
2.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
会议审议决议召开本次会议。
3.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月14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9年1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
13日下午15:00至2019年1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19年1月7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1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邀请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公司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
(2)发行方式
(3)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4)债券期限
(5)债券品种
(6)发行价格、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7)发行对象
(8)挂牌场所
(9)募集资金的用途
(10)担保事项
(11)本决议的有效期
(12)授权事项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12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项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
100 √
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关于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作为投票
2.00 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对象的子议
(逐项表决) 案数:(12)
2.01 发行规模 √
2.02 发行方式 √
2.03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
2.04 债券期限 √
2.05 债券品种 √
2.06 发行价格、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
2.07 发行对象 √
2.08 挂牌场所 √
2.09 募集资金的用途 √
2.10 担保事项 √
2.11 本决议的有效期 √
2.12 授权事项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
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
卡、持股凭证;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
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
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
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将相关
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
2.登记时间:2019年1月8日(星期二)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京南路358号
大成国际大厦20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1-2301870 010-88085057
传 真:0991-2301779 010-88085059
联 系 人:彭晓嘉 李丹
邮 编:830002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166。
2.投票简称:申宏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计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13 日(现场股
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14 日(现场
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
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召开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
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
入场。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
食宿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
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四日
附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
生(女士)出席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
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100 √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关于 选 举非独 立 董事的 议
1.00 √
案》
《关于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
2.00 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2
案》(需逐项表决)
2.01 发行规模 √
2.02 发行方式 √
2.03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
2.04 债券期限 √
2.05 债券品种 √
发行价格、债券利率及确定方
2.06 √
式
2.07 发行对象 √
2.08 挂牌场所 √
2.09 募集资金的用途 √
7
2.10 担保事项 √
2.11 本决议的有效期 √
2.12 授权事项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同意、反对、弃权”栏目中用“○”明确授意委
托人投票;如无明确投票指示,应当注明是否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法人股东单位需在委托人处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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