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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申万宏源: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2020年付息公告2020-10-23  

                        股票代码:000166      股票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 2020-87
债券代码:114590      债券简称:19 申宏 04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2020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

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19 申宏 04,债券代码:114590。

本期债券将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支付自 2019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4 日期间的利息 3.94 元(含税)/张。

    2.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10 月 23 日,凡在 2020 年 10

月 23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2020 年 10 月 23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



    由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发行的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至 2020 年 10 月 25 日

                                  1
将期满 1 年。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和转让服务公告有关条款的规

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为确保付息工作的顺

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三期)

    2.债券简称:19 申宏 04

    3.债券代码:114590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第 3 年末设发行人调整票

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3.94%

    6.发行规模:人民币 58 亿元

    7.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发行。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按年计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

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

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于每年

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

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

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

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9.起息日:2019 年 10 月 25 日

    10.付息日:2020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10 月 25 日(如遇非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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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

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10 月 25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4 年 10 月 25 日(如

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

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10 月 25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

年度付息日前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业务规

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投资者可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开始进行回售申

报,回售登记期为 5 个交易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安

排回售登记期)。发行人将于回售登记期起始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具体回售安排的公告。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

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

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

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

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3.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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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人有权调整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4、5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票

面利率调整日前和回售登记期起始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

有票面利率不变。

   14.登记、代理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94%,每 10 张“19 申宏 04”(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9.4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

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 10 张派发人民币 31.52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本期债券的利息暂免征税,每 10 张派

发人民币 39.40 元。

   三、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0 年 10 月 23 日

   2.除息日:2020 年 10 月 26 日

   3.付息日:2020 年 10 月 26 日

   4.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3.94%

   5.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0 年 10 月 25 日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0 年 10 月 23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

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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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申宏 04”债持有人。2020 年 10 月 23 日(含)前买入本期债券

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0 年 10 月 23 日卖出本期债券

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五、债券付息方法

   1.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派息。 根据本

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派息申请,本公司将

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

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

(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

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2.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

券付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

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

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

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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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

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境外

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

108 号)等规定,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期间,本期

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

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志斌

   咨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

   邮政编码:100033

   咨询联系人:黄亚辉

   咨询电话:010-88085937

   传真电话:010-88085580

   2.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禹

   咨询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1 号楼 4 层

   邮政编码:21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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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联系人:胡淑雅

咨询电话:025-83389454

传真电话:025-83387711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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