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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申万宏源:关于所属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2020-12-31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债券代码:112386   债券简称:16申宏01
债券代码:112446   债券简称:16申宏03
债券代码:112728   债券简称:18申宏01      公告编号:临2020-115
债券代码:112729   债券简称:18申宏02
债券代码:114443   债券简称:19申宏01
债券代码:114461   债券简称:19申宏02
债券代码:114590   债券简称:19申宏04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所属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
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相关规定,现将债券发行人申万宏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子公司宏源汇富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汇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公
告如下: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宏源汇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诉庞鹏远、山东思源水业工程有限公
司股权投资纠纷案
    1.案件唯一编码:(2020)鲁 01 民初 705 号
    2.受理时间:2020年1月21日
    3.本案最新进展知悉时间:2020 年 12 月 24 日
    4.受理机构: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5.当事人:(1)原告:宏源汇富;(2)被告:被告一庞鹏远、被告二
山东思源水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源水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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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案由:与股权投资有关的纠纷
    7.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共同向原告支付 2011 年业
绩补偿款 875 万元,并从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按年利率 10%计算利息
至实际给付之日;(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 2012 年业绩补偿款 1000
万元;(3)判令原告前述第 2 项诉讼请求对被告一质押的 706.978125
万元份额被告二股权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4)判令
被 告 一 支 付 回 购 原 告 持 有 的 被 告 二 6.5% 股 权 的 股 权 受 让 款
72,465,232.19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5)判令被告二对原告
第 4 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保证责任;(6)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8.案件基本情况:
    宏源汇富于 2011 年投资思源水业,并与思源水业及庞鹏远签署
了《增资协议》《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业绩补
偿协议具体落实之约定》等系列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在协议
履行过程中,思源水业及庞鹏远未能足额履行业绩补偿及股权回购义
务,2020 年 1 月,宏源汇富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要
求庞鹏远及思源水业履行相关业绩补偿及股权回购义务。
    2020 年 9 月 21 日,宏源汇富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 年 9 月 14 日作出的一审判决书【(2020)鲁 01 民初 705 号】,
判决庞鹏远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宏源汇富支付业绩补偿款 1,000 万
元;判决宏源汇富有权对庞鹏远持有的思源水业股份数额 706.978125
万元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后的价款在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范
围内优先受偿;判决庞鹏远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回购宏源汇富持有的
思源水业 6.5%股权并支付股权转让款 72,465,232.19 元;驳回宏源汇
富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庞鹏远承担 450,116 元,宏源汇富
承担 47,760 元,财产保全费由庞鹏远负担 4,520 元,宏源汇富负担
4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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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二审情况
    1.当事人:(1)上诉人:庞鹏远(原审被告);(2)被上诉人:
宏源汇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原审原告)
    2.诉讼请求:请求撤销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
01 民初 705 号】民事判决,依法驳回被上诉人一审的诉讼请求;判
令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等均由被上诉人承担。
    3.受理机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4.受理时间:2020 年 10 月 14 日
    三、诉讼结果情况
    2020 年 12 月 24 日,宏源汇富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 年
12 月 17 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鉴于上诉人庞鹏远未如期缴纳案件受
理费,裁定如下:本案按上诉人庞鹏远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
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四、诉讼事项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
   上述诉讼事项对发行人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
利影响。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二 O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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