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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对照表2021-01-30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对照表
            现行《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修订说明

第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对董事会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第十一款、第十八款内容进行修改。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方案;           (六)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方案;
(七)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   (七)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
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八)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   (八)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
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和解散方案;                     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和解散方案;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
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资产核销、不良   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资产核销、不
资产处置、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良资产处置、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和分公司的设置;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和分公司的设置;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
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委员会成员、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制订股权激励计划;                         (十四)制订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提出董事薪酬的数额和发放方式的方案,报股   (十五)提出董事薪酬的数额和发放方式的方案,报
             现行《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修订说明

东大会决定;                                         股东大会决定;
(十六)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六)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七)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     (十七)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
师事务所;                                           计师事务所;
(十八)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     (十八)听取公司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执行
作;                                                 委员会的工作;
(十九)审定风险偏好等重大风险管理政策;             (十九)审定风险偏好等重大风险管理政策;
(二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股票上市地     (二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股票上市
上市规则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地上市规则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议。
董事会做出决议,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必须经     董事会做出决议,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必须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但董事会审议前款第(七)、     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但董事会审议前款第(七)、
(八)、(十三)项以及重要事项(包括:公司增加或者   (八)、(十三)项以及重要事项(包括:公司增加或
减少注册资本;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或变更     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或
公司形式;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     变更公司形式;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
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回购公司     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回
股份;对外担保;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     购公司股份;对外担保;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
定以及董事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章程》规定以及董事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
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还须全体董事     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还须
的 2/3 以上同意。                                    全体董事的 2/3 以上同意。
            现行《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修订说明

第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的提案                          第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的提案                        根据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内容,执行委员
下列人士或机构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下列人士或机构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会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增加执行委员会
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制   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制 作为董事会议案提案人。
度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向董事会提出议案:             度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向董事会提出议案:
(一)1/3 以上的董事;                             (一)1/3 以上的董事;
(二)董事长;                                     (二)董事长;
(三)总经理;                                     (三)执行委员会;
(四)1/2 以上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四)总经理;
(五)监事会;                                     (五)1/2 以上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六)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六)监事会;
(七)董事会设立的各专门委员会。                   (七)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董事会议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   (八)董事会设立的各专门委员会。
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董事会议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有明确
                                                   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