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22-06-22
债券代码: 149393.SZ 债券简称 : 21 申宏 01
149394.SZ 21 申宏 02
149553.SZ 21 申宏 04
149578.SZ 21 申宏 05
149579.SZ 21 申宏 06
149825.SZ 22 申宏 01
149826.SZ 22 申宏 02
149898.SZ 22 申宏 03
149899.SZ 22 申宏 04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千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财信证券”)作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 期) (品种 一 简称: 21 申
宏 01, 债券代码: 149393.SZ ;品种二简称: 21 申宏 02, 债券代码: 149394.SZ)、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品
种二) (简称: 21 申宏 04, 债券代码: 149553.SZ)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品种 简称: 21 申宏 05 ,债券代码:
一
149578.SZ; 品种二简称: 21 申宏 06, 债券代码: 149579.SZ)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
一
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期) (品种 简称: 22 申宏
一
01, 债券代码: 149825.SZ; 品种二简称: 22 申宏 02, 债券代码: 149826.SZ) 及申万
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品种
简称: 22 申宏 03 ,债券代码: 149898.SZ ;品种二简称: 22 申宏 04 ,债券代码: 149899.SZ)
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汴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
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
“ “
“
及 21 申宏 01 、
” “
21 申宏 02" 、 21 申宏 04" 、 21 申宏 05" 、 “21 申
“
宏 06" 、
“
22 申宏 01" 、 “
22 申宏 02" 、 22 申宏 03" 、 “22 申宏 04"
“ “ “
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 现就 21 申宏 01" 、 21 申宏 02" 、 21
“ “
申宏 04" 、 ”21 申宏 05" 、
“
21 申宏 06" 、 22 申宏 01" 、 22 申宏 02" 、
1
“22 申宏 03 ” 、 “22 申宏 04" 之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发行人 ” )披露的《申万宏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经与发行人沟通, 现
将债券发行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宏源恒利(上海)实
“ ”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宏源恒利 )涉及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 一 )宏源恒利诉浙江康运仓储有限公司仓储合同纠纷案
1 案件唯 一 编码: ( 2022) 浙 01 民初 930 号
2当事人: (1)原告:宏源恒利 (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2)被告:浙江
“
”
康运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浙江康运 )
3受理时间: 2022 年 6 月 6 日
4知悉时间: 2022 年 6 月 16 日
5诉讼标的:铝锭 6,993.239 吨(货值人民币 141,962,751.7 元)
6案由: 仓储合同纠纷
7受理机构: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8案件基本情况:
因开展基差贸易、 仓单服务业务需要, 宏源恒利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与浙
江康运签署《仓储保管合同》,约定了仓储保管的权利义务。 2022 年 6 月 1 日,
宏源恒利发现存储千浙江康运仓库的铝锭无法提货。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宏源
恒利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浙江康运向宏源恒利
交付铝锭 6,993.239 吨(或赔偿货值损失人民币 141,962,751.7 元)及相关利息、
违约金等。
(二)宏源恒利诉佛山市中金圣源仓储管理有限公司仓储合同纠纷案
1 案件唯 一 编码: ( 2022) 沪 0109 民初 6428 号
2当事人: (1)原告: 宏源恒利(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2)被告: 佛山
“ ”
市中金圣源仓储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佛山中金圣源 )
3受理时间: 2022 年 6 月 2 日
4知悉时间: 2022 年 6 月 16 日
5诉讼标的: 铝锭 4,125.1323 吨(货值人民币 85,637,746.55 元)
6.案由: 仓储合同纠纷
2
7受理机构: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8案件基本情况:
因开展基差贸易、 仓单服务业务需要, 宏源恒利千2022年1月1日与佛山
中金圣源签署《仓储保管合同》, 约定了仓储保管的权利义务。 2022年5月30
日,宏源恒利发现储存于佛山中金圣源仓库的铝锭尤法提货。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
益,宏源恒利向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佛山中金圣源向
宏源恒利交付铝锭4,125.1323吨(或赔偿货值损失人民币85,637,746.55元)及
相关利息、 违约金等。
二、诉讼事项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
上述诉讼事项对发行人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 “ “
财信证券作为 21申宏01"、 21申宏02"、 21申宏04"、 “21申宏
“ “
05"、 21申宏06"、 “22申宏01"、 “22申宏02"、 22申宏03"、
"22申宏04"的受托管理人, 为充分保障债券待有人的利益, 履行受托管理人
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财信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
“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二条、 第十八条要求及 21申宏01"、
“ “
"21申宏02 ” 、 “21申宏04"、 21申宏05"、 “21申宏06"、 22申
“ “
宏01"、 “22申宏02"、 22申宏03"、 22申宏04"的《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等约定, 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 “ “
财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 21申宏01"、 21申宏02"、 21申宏04"、
"21申宏05“、”21申宏06“、”22申宏01“、”22 申宏02“、”22申宏03“、
“ “
“22申宏04 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 21申宏
“
01"、
“
21申宏02"、 “
21申宏04"、 21申宏05“、”21申宏06“、”22申
宏01“、”22申宏02“、”22申宏03“、”22申宏04” 之《募栠说明书》、 《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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