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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22-07-01  

                        债券代码:     149393.SZ                                  债券简称: 21 申宏 01
               149394.SZ                                             21 申宏 02
               149553.SZ                                             21 申宏 04
               149578.SZ                                             21 申宏 05
               149579.SZ                                             21 申宏 06
               149825.SZ                                             22 申宏 01
               149826.SZ                                             22 申宏 02
               149898.SZ                                             22 申宏 03
               149899.SZ                                             22 申宏 04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作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简称:21 申
宏 01,债券代码:149393.SZ;品种二简称:21 申宏 02,债券代码:149394.SZ)、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
种二)(简称:21 申宏 04,债券代码:149553.SZ)、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简称:21 申宏 05,债券代码:
149578.SZ;品种二简称:21 申宏 06,债券代码:149579.SZ)、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简称:22 申宏
01,债券代码:149825.SZ;品种二简称:22 申宏 02,债券代码:149826.SZ)及申万
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简称:22 申宏 03,债券代码:149898.SZ;品种二简称:22 申宏 04,债券代码:149899.SZ)
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
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
及“21 申宏 01”、“21 申宏 02”、“21 申宏 04”、“21 申宏 05”、“21 申
宏 06”、“22 申宏 01”、“22 申宏 02”、“22 申宏 03”、“22 申宏 04”
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21 申宏 01”、“21 申宏 02”、“21
申宏 04”、“21 申宏 05”、“21 申宏 06”、“22 申宏 01”、“22 申宏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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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申宏 03”、“22 申宏 04”之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披露的《申万宏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公告》,经与发行人沟通,现将
债券发行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涉及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申万宏源证券诉刘祥代融资融券交易纠纷案
    1.案件唯一编码:(2021)沪 74 民初 169 号
    2.受理时间:2021 年 1 月 12 日
    3.最新进展知悉时间:2022 年 6 月 28 日
    4.受理机构:上海金融法院
    5.当事人:(1)原告: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被告:刘祥代
    6.案由:融资融券交易纠纷
    7.诉讼标的:本金 10,763.24 万元人民币
    8.案件基本情况:2019 年 12 月 20 日,申万宏源证券与刘祥代签订《申万
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融资融券合同》。刘祥代开展融资购买股票业务期间,因刘
祥代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申万宏源证券根据合同约定,向刘祥
代发出提醒,要求对方补足担保物或了结部分融资交易,使维持担保比例至警
戒线以上。因刘祥代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维持担保比例,满足合同强制平仓
约定,2020 年 12 月 2 日起,刘祥代的信用账户被强制平仓,2020 年 12 月 15
日强平成交后,被告尚欠融资本金 107,632,375.2 元未还。经催讨未果,为维护
自身合法权益,申万宏源证券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融资本
金及利息、违约金。2021 年 10 月 13 日,申万宏源证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作出
的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支持申万宏源证券诉讼请求。一审判决生效后,刘祥代
未履行支付义务,申万宏源证券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9.案件最新进展情况:
    近日,申万宏源证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执行裁定书,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
未发现刘祥代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续申万宏
源证券发现刘祥代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二、诉讼事项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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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诉讼事项对发行人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财信证券作为“21 申宏 01”、“21 申宏 02”、“21 申宏 04”、“21 申宏
05”、“21 申宏 06”、“22 申宏 01”、“22 申宏 02”、“22 申宏 03”、
“22 申宏 04”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履行受托管理人
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财信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二条、第十八条要求及“21 申宏 01”、
“21 申宏 02”、“21 申宏 04”、“21 申宏 05”、“21 申宏 06”、“22 申
宏 01”、“22 申宏 02”、“22 申宏 03”、“22 申宏 04”的《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等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财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21 申宏 01”、“21 申宏 02”、“21 申宏 04”、
“21 申宏 05”、“21 申宏 06”、“22 申宏 01”、“22 申宏 02”、“22 申宏 03”、
“22 申宏 04”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21 申宏
01”、“21 申宏 02”、“21 申宏 04”、“21 申宏 05”、“21 申宏 06”、“22 申
宏 01”、“22 申宏 02”、“22 申宏 03”、“22 申宏 04”之《募集说明书》、《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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