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2022-08-09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
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
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
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
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四、股东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
五、股东需要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的
“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
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一股东发言不超过3分
钟,发言总体时间控制在15分钟之内;发言时应当先报告姓名或所
代表的股东单位。
由于本次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公
司不能保证在“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的股东均能在本次大会上发
言。股东可将有关意见填写在登记表上,由大会会务组进行汇总
后,递交公司有关人员予以解答,股东发言原则上按持股多少的顺
序进行排列。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集中回答股东
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六、本次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股东对表
决票中议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来进行表决:“同意”、“反对”、
“弃权”。对未在表决票上表决或多选的,以及错填、字迹无法辨
认的表决票或未投入投票箱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
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在会议开始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在开始现场表决
前退场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
七、股东对各项议案表决后,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由计票、
监票人员(会议见证律师、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和香港中央证
券登记有限公司)进行议案表决的计票与监票工作。
八、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
次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目 录
会议议程 ................................................. 1
议案表决办法 ............................................. 2
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 3
附件:简历(刘健先生) ............................... 4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通过议案表决办法
三、推举监票人员
四、听取会议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五、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计票,并宣布投票结果
六、宣读会议决议
七、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八、宣布会议结束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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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表决办法
议 案 表 决 办 法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议
案表决办法,主要是规范现场会议的投票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关于股东大会提
案表决的规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
表决。为提高会议效率,制定表决办法如下:
一、本次现场会议采取集中审议表决的投票方式。每一出席会议
股东均需填写议案表决书。
二、各位股东填写议案表决书时,请严格按照表决书要求,填写
股东名称、股东账号、持股数、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三、各位股东在议案表决书“同意”、“反对”、“弃权”三项内任
选一项,并在相应的栏目内划“〇”,将所填表决书投入投票箱。
四、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
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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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经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提名刘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执行董事)。任职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现将有关资料呈上,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附件:刘健先生简历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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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简历
附件:
简 历
刘健,男,满族,1973 年 1 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博士研究
生学历,注册会计师。
刘健先生自 1997 年 8 月至 1998 年 6 月在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
金融机构管理司工作;自 1998 年 6 月至 2007 年 4 月先后担任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等职;自 2007 年 4 月至
2007 年 9 月担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主任;自 2007 年
9 月至 2013 年 9 月担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监、总监兼董事
会秘书、党委秘书等职;自 2013 年 9 月至 2020 年 1 月担任财政部巡
视员、司长;自 2020 年 1 月至 2022 年 7 月担任中银投资有限公司党
委书记,自 2020 年 4 月至 2021 年 5 月担任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执
行总裁、执行董事,自 2021 年 5 月至 2022 年 7 月担任中银集团投资
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总裁;自 2021 年 7 月至今担任京沪高速铁路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1816)监事
会主席;自 2022 年 7 月担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申万宏源
证券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刘健先生于 1994 年 7 月于吉林大学国际经济专业取得经济学学
士学位,于 1997 年 7 月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国际金融专业取得
经济学硕士学位,于 2004 年 6 月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货币银行
专业取得经济学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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