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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对照表2022-12-06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对照表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对照表
           现行《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修订说明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规范依据的法律、行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 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
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 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名称。
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 规范运作》《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
市的特别规定》、《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 市的特别规定》《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关于到
《关于到香港上市公司对公司章程作补充修改的意 香港上市公司对公司章程作补充修改的意见的函》《香港
见的函》、《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申万宏源集团股
和《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制订本规则。
第六条   董事会根据有关规定设立战略委员会、风 第六条      董事会根据有关规定设立战略与 ESG 委员会、 根据原战略委员会更
险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等若 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等若干 名的实际情况进行修
干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按照 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按照《公司章 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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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行《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修订说明

《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向董事会提交工作报 程》及本规则的规定向董事会提交工作报告,各专门委员
告,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第八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根据原战略委员会更
   (一)审议本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并向董事会       (一)审议本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并向董事会提出 名和职责增加的实际
提出建议;                                      建议;                                                     情况进行修订。
   (二)对本公司管理层提交的重大投融资方案         (二)对本公司管理层提交的重大投融资方案进行审
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对管理层提交的本公司兼并、收购方案进       (三)对管理层提交的本公司兼并、收购方案进行审
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四)根据公司总体战略发展规划需要,对本公       (四)根据公司总体战略发展规划需要,对本公司信
司信息科技发展及其他专项战略发展规划等进行审 息科技发展及其他专项战略发展规划等进行审议,并向董
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事会提出建议;
   (五)对本公司有关公司治理架构是否健全进         (五)对本公司有关公司治理架构是否健全进行审查
行审查和评估,并向董事会报告;                  和评估,并向董事会报告;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六)研究公司 ESG 相关规划、目标、制度及重大事
                                                项,审阅 ESG 相关报告,并向董事会提供咨询建议;对
                                                ESG 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适时提出指导意见;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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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行《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修订说明

第十五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第十五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规范表述,与相关规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定和《公司章程》一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公司有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公司有两位 致。
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 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
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 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董事履行职务。
第二十二条     会议记录                          第二十二条     会议记录                                         规范表述,与《公司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 章程》一致。
录,出席会议的董事以及会议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 席会议的董事以及会议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
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 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
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                   出说明性记载。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届次和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          (一)会议届次和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
人姓名;                                         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
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三)会议议程;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对照表



             现行《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修订说明

    (四)董事发言要点(包括所考虑事项,董事提       (四)董事发言要点(包括所考虑事项,董事提出的
出的任何疑虑或表达的反对意见等);               任何疑虑或表达的反对意见等);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
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载明同意、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会议记录的初稿及最终定稿应在会议后一段合         会议记录的初稿及最终定稿应在会议后一段合理时
理时间内先后发全体董事,初稿供董事表达意见,最 间内先后发全体董事,初稿供董事表达意见,最后定稿作
后定稿作为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 为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存期
案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若有任何董事发出 限不少于 10 年。若有任何董事发出合理通知,应公开有
合理通知,应公开有关会议记录供其在任何合理的 关会议记录供其在任何合理的时段查阅。
时段查阅。
第二十七条    本规则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 第二十七条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待本公司公开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在香港 效。自本规则生效之日起,本公司原《董事会议事规则》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自本规 自动失效。
则生效之日起,本公司原《董事会议事规则》自动失
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