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22-12-24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执行委员会主任调整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现任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主任调
整的议案》,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查刘健同志的个人履历,认为其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
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和限制
的情形;公司此次执行委员会主任调整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作出的决议。
(此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执行委员会主任调整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杨小雯 武常岐 陈汉文 赵 磊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清算方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现任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审议<申万宏源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
算方案>的议案》,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考虑了国家相关
薪酬政策和行业状况,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而制定,有利于
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方案的制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申万宏源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清算方案。
(此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杨小雯 武常岐 陈汉文 赵 磊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