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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申万宏源:临2022-99: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2-30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22-99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29日14:30。

       (2)A股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2年12月2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公司会议

室。

       3.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1
式。

       4.召集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刘健董事长。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理 人 50 位 , 代 表 股 份 数

15,724,866,6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7991%,其中,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A 股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理 人 49 位 , 代 表 股 份 数

15,635,276,9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4413%;出席本次

会议的 H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 位,代表股份数 89,589,658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78%。

       A 股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计 46

位,代 表股 份数 2,807,621,532 股 ,占 公司有 表决 权股 份总 数的

11.212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 位,代表股份数

12,705,503,1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740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6 位,代表股份数 3,019,363,521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582%。

                                      2
           4.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因疫情原因,部分董事、监事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1)公司在任董事 10 位,出席 8 位,张宜刚董事和杨小雯独立董

       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5 位,出席 5 位;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出席本

       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记名投票

       表决。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是否
议案       议案        股东
                                                                                                      获得
编码       名称        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通过
                                                (%)                 (%)               (%)
       《关于修订<
                       A股    15,635,020,525    99.9984    243,470    0.0016   13,000        0.0001
       申 万 宏 源集
       团 股 份 有限
1.00                   H股       89,009,658     99.3526    580,000    0.6474          0      0.0000   是
       公 司 董 事会
       议事规则>的
                       合计   15,724,030,183    99.9947    823,470    0.0052   13,000        0.0001
       议案》
       《关于修订<
                       A股    15,635,027,525    99.9984    236,470    0.0015   13,000        0.0001
       申 万 宏 源集
       团 股 份 有限
2.00                   H股       89,009,658     99.3526    580,000    0.6474          0      0.0000   是
       公 司 募 集资
       金管理制度>
                       合计   15,724,037,183    99.9947    816,470    0.0052   13,000        0.0001
       的议案》

       《 关 于 选举   A股    15,629,582,931    99.9636   5,681,064   0.0363   13,000        0.0001
       公 司 董 事的
3.00                   H股       86,039,272     96.0371   3,550,386   3.9629          0      0.0000   是
       议案》(邵亚
       楼先生)               15,715,622,203    99.9412   9,231,450   0.0587   13,000        0.0001
                       合计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
                                                  3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议案 1.00《关于修订<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A 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A 股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
编码         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修订<申万宏
       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1.00                     2,807,365,062       99.9909    243,470        0.0087   13,000   0.0005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关于修订<申万宏
       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2.00                     2,807,372,062       99.9911    236,470        0.0084   13,000   0.0005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董
3.00   事的议案》(邵亚楼 2,801,927,468      99.7972   5,681,064       0.2023   13,000   0.0005
       先生)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夏军、张思思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员资格、出席列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4
(一)股东大会决议;
(二)律师法律意见书;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