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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申万宏源: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31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任的独
立董事,我们对《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进行了审阅,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2022 年,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求,持续推
进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不断健全,能够对公司经

营管理起到有效控制和监督作用,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协调、有
序运行。公司关于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
况。
    我们同意《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

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杨小雯          武常岐          陈汉文          赵 磊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任的独
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1.以公司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5,039,944,5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 0.30 元(含税),共分配利润人民币 751,198,336.80 元。本
次现金股利分配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2,127,580,423.44 元结
转下一年度。

    2.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 A 股股东支付,
以港币向 H 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发放金额按照公司 2022 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

基准汇率计算。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年度经营

状况、长期发展和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利润
分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此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杨小雯          武常岐          陈汉文          赵 磊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制度的规定,经认真审阅公司有关资
   料,作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报告
   期内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如下说
   明及独立意见: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1.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不存在
   非经营性事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表
                                                                        单位:万元
                 往来方与上
                                           期末账面     期初账面
 关联方名称      市公司的关   科目名称                               往来形成原因 往来性质
                                             余额         余额
                   联关系
                                                                     交易单元席位
                                                                                  经营性往
                  实际控制    应收款项      3,160.97     3,479.43    租赁收入、债
中央汇金及其                                                                      来
                  人及其附                                           券分销收入
旗下公司
                    属企业                                           资管产品代销 经营性往
                              预付款项        849.29       614.30
                                                                     费           来

小计:                                       4,010.26     4,093.73
                                                                     借款及借款利
宏源汇智投资                                                                         非经营性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274,648.78   324,509.95   息、企业年金
有限公司                                                                             往来
                                                                     等
宏源恒利(上海)                                                       借款及借款利    非经营性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50,073.64    90,132.56
实业有限公司                                                         息              往来
宏源期货有限                                                         借款及借款利    非经营性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30,046.26    30,019.27
公司                                                                 息等            往来
申万宏源产业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5,006.89     7,310.01    借款及借款利    非经营性
投资管理有限                                                    息等         往来
责任公司
宏源汇富创业                                                  年金和商业保   非经营性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77.41            -
投资有新公司                                                  险等           往来
申万宏源证券                                                  借款及借款利   非经营性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    150,071.92
有限公司                                                      息等           往来
小计:                                359,952.98   602,043.71

总计:                                363,963.24   606,137.44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1. 2021 年 5 月 28 日,经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
   司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额度内(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银行
   授信金额),为子公司宏源恒利(上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宏源恒利”)对外融资提供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二支行,
   为宏源恒利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签署相关担保合同,提供不可撤销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报告期内,公司累计为宏源恒利提供担保 1 笔,
   已到期归还借款 5 笔,还在实施过程的担保 3 笔。截至报告期末,
   公司为宏源恒利对外融资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32,000 万元。
         2.根据相关授权,公司同意授权全资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董事会在授权有效期内根据资金
   需求情况和发行市场情况,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在
   监管机构允许或核定的额度内,全权确定境内外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的全部事项;申万宏源证券董事会授权执行委员会根据股东对董事
   会的授权,在监管机构允许或核定的额度内,全权确定境内外发行
   债务融资工具的全部事项。据此,申万宏源证券同意其境外全资子
   公司申万宏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下设境外特殊目的机构
   Shenwan Hongyuan International Finance Limited 作为发行主体,发行
总金额不超过 8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债券,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同意为前述债券发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1
年 7 月 14 日和 2022 年 3 月 16 日,申万宏源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
(亚洲)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就上述发行主体发行金额为 5 亿美元、
期限为 5 年、票面利率为 1.800%和发行金额为 3 亿美元、期限为 3
年,票面利率为 2.625%的境外债券事项签署了相关担保协议。
    3.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担保总额折合人民币
622,366.83 万元(按照 2022 年 12 月 30 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
折算),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6.55%。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人民币 0 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0 万元,因担保被判
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为人民币 0 万元。


    三、独立意见
    1.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
情况。公司不存在违规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资金情况。
    2.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除上述经认可的为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事项外,公司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所属企业、任何非法人单
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杨小雯          武常岐           陈汉文          赵 磊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
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

际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有助于提高公司业务开展效率,属于正常
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我

们同意按照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将公司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杨小雯          武常岐          陈汉文             赵 磊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任的独
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预计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相关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参
考市场价格或行业惯例进行,不会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此
事项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
意公司对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预计,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杨小雯          武常岐          陈汉文          赵 磊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
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
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

在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
遵照独立、客观、公开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出具的报
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

们同意将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罗兵咸
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续聘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杨小雯          武常岐          陈汉文          赵 磊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任的独
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
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
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需求。有关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
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罗兵咸永道
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分别按照中国企业会计
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相关境内、境外审计、审阅等服务;
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同意此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杨小雯          武常岐          陈汉文         赵 磊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