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盛虹: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11-15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18-081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的。本公司于2018
年11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8年11月30日(星期
五)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18 年 11 月 30 日(星期五)下午 2:30 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 年 11 月 30 日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9 日 15:00 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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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
权委托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东路 73 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名称:
1、《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18年11月1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
及巨潮资讯网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朱红
梅、朱红娟、朱敏娟三人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增加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
1.00 √
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2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
托出席者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
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11月28日(星期三),上午 9:00-11:00,下午 2:00
-4: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东路73号,公司董事会秘书
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范佳健,电话号码:0512—63573480,传真号码:0512
—63552272,电子邮箱:cesm2000@126.com。
公司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东路 73 号,邮政编码:215228。
6、会议召开时间、费用:会议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 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
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1 月 15 日
3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301”,投票简称为“东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11 月 3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9 日(现场股东大会
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30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
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4
附件 2: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东方盛
虹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单位(个人)意见代理行
使表决权。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增加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1.00 √
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号码: 委托日期:2018 年 月 日
注 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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