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盛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2-01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19-012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25 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会董事 7 人,实际参会
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缪汉根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资料同时提交公司全
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阅。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房地产公司股权和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缪汉根先生回避本次
表决。
公司拟以人民币 68,311.19 万元为对价,将所持苏州丝绸置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丝绸置业”)100%股权及对丝绸置业享有的 28,455.11 万元债权、所持
吴江丝绸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丝绸房产”)90%股权及对丝绸房产享有的
13,738.08 万元债权一同转让给吴江嘉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
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丝绸置业、丝绸房产股权,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将发生变化。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关 于 转 让 房 地 产 公 司 股 权 和 债 权 暨 关 联 交 易 的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1
2019-013)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2、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春之声商业广场商铺及电影院产权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缪汉根先生回避本次
表决。
公司拟以人民币 5,561.00 万元(含增值税)为对价,将所持春之声商业广
场 72 套商铺及 1 家电影院产权全部转让给吴江嘉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转让春之声商业广场商铺及电影院产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9-014)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3、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主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决定出资人民币 10 亿元在苏州市吴江区盛泽
镇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盛虹石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同时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决定于 2019 年 2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2:30 在公司七楼会议室采用
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16)
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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