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盛虹:关于二级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2019-03-29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19-040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级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二级子公司盛虹炼化(连
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炼化”)于近日收到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
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拨付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
专项资金的通知》,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拨付盛虹炼
化专项资金41,693.75万元,该笔资金主要用于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截至公告
日,盛虹炼化已全额收到该笔专项资金。
盛虹炼化系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盛虹石化产业发展
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盛虹炼化100%股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上述政府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政府补助是属于与
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确认时点为2019年3月,确认金额为
41,693.75万元。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1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政府补助对上市公司当期损益不产生影响。后续如果使用全额法核算该
项政府补助,将根据该专项资金支出形成的资产,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起按照该资产预计使用期限,平均分摊转入各年损益;如果使用净额法则直接
冲减账面资产原值。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以上相关事项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以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关于拨付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专项资金的通知》;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3 月 29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