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盛虹: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03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在促进公司规范化运行方面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一、监事会的日常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监事会的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会议 召开 召开 决议 披露
会议议案名称 披露索引
届次 日期 方式 情况 日期
1、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3、关于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
巨潮资讯网, 第七届监事会第
七届六次 2018 年 现场 案;4、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18 议 案 获 2018 年
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监事会 3月9日 表决 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5、公司 2017 年度 得通过。3 月 13 日
号:2018-006)。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6、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7、
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关于本次重组方案不构成重大调整的
议案;2、关于对本次重组之并购重组委
审核意见回复的议案;3、关于《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
的议案;4、关于批准公司本次重组有关
审计报告、备考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议 巨潮资讯网, 第七届监事会第
七届七次 2018 年 现场 议 案 获 2018 年
案;5、关于公司本次重组摊薄当期每股 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监事会 3 月 26 日 表决 得通过。3 月 27 日
收益的影响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6、 号:2018-013)。
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
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的议
案;7、关于公司与盛虹科技签订附条件
生效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三)》的议案。
巨潮资讯网, 第七届监事会第
七届八次 2018 年 现场 议 案 获 2018 年
1、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监事会 4 月 25 日 表决 得通过。4 月 27 日
号:2018-024)。
1
巨潮资讯网, 第七届监事会第
七届九次 2018 年 现场 议 案 获 2018 年
1、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监事会 8月8日 表决 得通过。8 月 10 日
号:2018-042)。
巨潮资讯网, 第七届监事会第
七届十次 2018 年 现场 1、关于增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2、关于 议 案 获 2018 年
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监事会 8 月 30 日 表决 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得通过。8 月 31 日
号:2018-049)。
巨潮资讯网, 第七届监事会第
七届十一 2018 年 通讯 议 案 获 2018 年
1、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
次监事会 10 月 12 日 表决 得通过。10 月 13 日
号:2018-063)。
巨潮资讯网, 第七届监事会第
七届十二 2018 年 现场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2018 议 案 获 2018 年
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
次监事会 10 月 29 日 表决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得通过。10 月 31 日
号:2018-074)。
2、报告期内监事出席监事会会议的情况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表决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监事姓名 具体职务
次数 次数 参加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倪根元 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7 6 1 0 0 否
申金元 职工监事 7 6 1 0 0 否
杜佳鸣 监事 7 6 1 0 0 否
李 维 监事 2 1 1 0 0 否
冯 琴 监事 2 1 1 0 0 否
李 红 原监事 4 4 0 0 0 否
沈菊妹 原监事 4 4 0 0 0 否
3、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李 红 监事 离任 2018 年 08 月 30 日 因任职原因离职
沈菊妹 监事 离任 2018 年 08 月 30 日 因任职原因离职
李 维 监事 被选举 2018 年 09 月 17 日 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冯 琴 监事 被选举 2018 年 09 月 17 日 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2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通过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听取公司各项重要提案
和决议,对公司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必要的
监督,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进行规范运作,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均符合规定;
公司己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
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管
理规范、制度完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客观、
公正的,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报告期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进行了
监督和检查,认为:本次重组实施过程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重组实施及相关资产过户过程中,不存在实际情况与此前
披露的信息存在实际差异的情况。交易双方已经或正在按照相关的协议及承诺履
行,无违反协议及承诺的行为。
4、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5、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报告期发生的收购、出售资产情况进行监督核查,认为:报
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事项符合公司利益,未发现内幕交易及损害股东权
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6、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报告期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
3
司发生关联交易业务时,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原则,未发现有
损害非关联股东权益和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7、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和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情况进行审核,认为:公司已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制订了《内
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登
记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报告期未发生内幕交易,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
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8、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报告期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现
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人员配备齐全到位,
各个内控制度均得到了有效地贯彻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的管理要求和发展需
要,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全面、真实、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2019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
作。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4 月 3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