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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盛虹:独立董事对公司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2019-04-13  

						                           独立董事对公司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
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并基于我们的独
立判断,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和独
立意见如下: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事前已向独立董事提供本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在召开会议之
前我们对相关议案进行认真核查,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相关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议
案。

    1、《关于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本次交易是为了满足实际控制人切实履行相关承诺的需要,有利于减
少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纺织产业链纵向整合的需要,符合上市公司长远
规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整体盈利能力以及抗风险能
力。

       (3)本次交易标的由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上海东洲资产评
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资产评估机构的选聘合理、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资产评
估方法适当、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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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本次交易标的作价以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基础经协商确定,
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交易协议内容公平合理,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因此,本次
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公司拟收购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港石化”),如果虹港石

化成为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将新增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47,370

万元。

    我们认为:虹港石化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自愿、公平、平等互利、

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 连向阳 、万解秋、张祥建

                                                                   2019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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