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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盛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3-05-0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东方盛虹
保荐代表人姓名:姜海洋                             联系电话:021-38966588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永伟                             联系电话:021-38966588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 次,每半年查询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0 次,保荐机构对相关会议文件进行了事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前或事后审阅
                                              0 次,保荐机构对相关会议文件进行了事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前或事后审阅
                                              0 次,保荐机构对相关会议文件进行了事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前或事后审阅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项目                                      工作内容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1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 年 4 月 13 日
                                              全面注册制改革的相关内容以及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员行为规范、信息披露、关联交易等内
                                              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
                                                       无                    不适用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无                    不适用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无                 不适用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关于斯尔邦重组股份优先补偿业绩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斯尔邦重组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是                 不适用
关于斯尔邦重组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斯尔邦重组股份减持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国望高科重组商标无偿使用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国望高科重组股份限售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国望高科重组业绩承诺及补充安排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 GDR 发行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无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姜海洋                李永伟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