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19-37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和变更提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9 年 10 月 15 日 14:30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9 年 10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互联网系统投票时间:2019 年 10 月 14 日 15:00 至 2019 年 10 月 15 日 15:00 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本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孙继强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0 人,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 股份 423,594,027 股,占公 司有表 决权总股 份 1,008,327,309 股的 42.009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416,717,2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1,008,327,309 股的 41.3276%。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6,876,7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1,008,327,309 股的 0.6820%。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 选举张旭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423,559,027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285,148 股。 1.2 选举孙继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423,559,027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285,148 股。 1.3 选举檀国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423,559,027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285,148 股。 1.4 选举张学深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423,559,027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285,148 股。 1.5 选举陈贵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423,559,027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285,148 股。 1.6 选举任志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423,559,027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285,148 股。 2.审议并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1 选举尹项根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423,594,077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320,198 股。 2.2 选举翟新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423,594,077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320,198 股。 2.3 选举王叙果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423,593,927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320,048 股。 3.审议并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1 选举张新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 423,594,027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320,148 股。 3.2 选举王武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 423,559,027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285,148 股。 3.3 选举赵建宾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 423,559,027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285,148 股。 上述议案以累积投票制表决。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数的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程晓鸣 刘云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 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 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