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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许继电气: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11-17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如下事项进行
事前认可:
    一、关于调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调增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相关材料,我们认
为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交易价格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
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的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交易价格金额合理,体现了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关联
交易事项提交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的事前认可
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
附属子公司提供金融业务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
资金的管理水平及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公司的发展。
双方拟续签的《金融业务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八届十二
次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预计2021年度金融业务服务关联交易金额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附属子公司提供各项金融
业务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严格依据
《金融业务服务协议》开展金融业务服务,本次预计的交易金额符合公司经营发
展实际,定价原则及定价条件公允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尹项根   翟新生   王叙果




                                                2020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