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八届十三次董事会,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会议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1.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 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相关审计工作的资质和 能力,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满足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 求,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3.同意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 构。 独立董事: 尹项根 翟新生 王叙果 2020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