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许继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 认可意见如下: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投资设立换电科技公司有利于发挥公司在电 动汽车充换电领域的优势,推动公司新能源汽车充换电业务快速发展。本次交易 价格经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八届四十次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尹项根 翟新生 王叙果 2022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