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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冀东水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9-28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18-103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监事会成员和全体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姜长禄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对所列议案进行
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董事会关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
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2018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发布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要
约收购报告书》、《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要约收购公司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集团”)向除金隅
集团、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发出了部分要
约,金隅集团拟要约收购公司 67,376,146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5%,要约收购价格为 11.68 元/股。本次要约收购旨在进一步增强金
隅集团对公司的控制力,同时基于对公司长期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前景,不以终止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
    根据《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要求,公
司应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 20 日内发布董事会报告书。
    董事会意见:
       截至《董事会关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
体股东的报告书》签署日,考虑到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表现,对于
《要约收购报告书》列明的要约收购条件,建议公司股东予以接受。
同时亦建议公司股东在接受要约条件时充分关注本次要约收购期间
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波动情况及公司未来经营业绩表现。

       关联董事姜长禄和于宝池回避表决,由其他七名非关联董事表
决。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在《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董事会关于北京金
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