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水泥:关于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2018-12-14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18-1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不超过 30 亿
元人民币的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事项,已经于 2018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第
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及 2018 年 5 月
26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
告》及《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
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8〕MTN739
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接受注册通知书》
明确:公司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 30 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
之日起 2 年内有效,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
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的要求,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
工具注册发行规则》、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