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水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期间不减持的承诺函2019-01-10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期间不减持的承诺函
鉴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东水泥”)拟实施重大资产
购买及共同增资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之行为,该等行为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下
简称“本次重组”)。
冀东水泥作为本次重组的主体单位,冀东水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作出如下承诺:
自本次重组《重组报告书》首次披露之日起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之
日止,本人不减持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冀东水泥股份。
(本页无正文,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期间不减持的承诺函》之签字页)
全体董事签字:
姜长禄 于宝池 孔庆辉
李 衍 任前进 刘素敏
孔祥忠 柴朝明 姚 颐
(本页无正文,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期间不减持的承诺函》之签字页)
全体监事签字:
刘宗山 赵晨光 王 川
(本页无正文,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期间不减持的承诺函》之签字页)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除担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外)签字:
王向东 刘 臣 刘 宇
2019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