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水泥:关于公司与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19-01-10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19-010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预计2019年度与鞍山冀东水泥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鞍山冀东”)发生采购、销售、接受劳务等日常经
营性关联交易金额为3,617.50万元,2018年度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总金额为9,525.99万元。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素敏于2018年4月辞去鞍山冀东董事职务,根
据《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及10.1.6条的规定,鞍山冀东为公司关联方,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鞍山冀东
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刘素敏
回避表决,由其他八位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八票同意、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本次关联交易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
见。
2.公司与鞍山冀东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0.36%,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上年发生金额未经
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金额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上年发生金额
别 定价原则 或预计金额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 购设备备件及
采购设备备 市场价 3,000.00 5,839.68
公司 材料
件及材料
小计 3,000.00 5,839.68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 销售产品及材
销售产品及 市场价 570.00 3,679.24
公司 料
材料
小计 570.00 3,679.24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
提供劳务 市场价 47.50 7.08
提供劳务 公司
小计 47.50 7.08
合计 3,617.50 9,525.99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金
关联人 预计金额 占同类业务 与预计金额
易类别 内容 额
比例(%) 差异(%)
采购设 鞍山冀东水泥有 采购设备备件
5,839.68 11,190.00 0.28 -47.81
备备件 限责任公司 及材料
及材料 小计 5,839.68 11,190.00 0.28 -47.81
销售产 鞍山冀东水泥有 销售产品及材
3,679.24 5,218.80 0.12 -29.50
品及材 限责任公司 料
料 小计 3,679.24 5,218.80 0.12 -29.50
鞍山冀东水泥有
提供劳 提供劳务 7.08 22.00 0.01 -67.84
限责任公司
务
小计 7.08 22.00 0.01 -67.84
合计 9,525.99 16,430.80 -42.02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 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1.因辽宁区域水泥价
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 格下降,公司及子公司减少对鞍山冀东的熟料采购;2.鞍山冀东部分月份
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经营计划未完成,减少熟料出售。
公司与鞍山冀东 2018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
则,实际发生金额未超过预计的金额。虽然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实际
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
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偏差,但是公司在 2018 年年初对日常经营性
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和关联方客户当时的实际情况,具备合理性。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贺武
注册资本:30,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鞍山市立山区红塔街 18 号
经营范围:水泥熟料、水泥、水泥制品、矿渣粉制造、销售;道路货
物运输:普通货运;矿渣、钢渣、粉煤灰等原材料和混凝土经销;水泥生
产技术咨询、服务、开发、转让、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 68,455.56 万元,净资产为
36,384.37 万元,2018 年 1-9 月年度营业收入为 38,378.59 万元,净利润
为 2,989.46 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副总经理担任该关联
人的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和 10.1.6 条的规定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与该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主要为公司子公司向其采购
设备及材料(主要为熟料)、销售材料(主要为编织袋、外加剂),该关联
人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主营水泥熟料、水泥、水泥制
品、矿渣粉制造、销售,该关联人具备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重大诉讼等事项,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关联方具备支付和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销售、提供劳务的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或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协议价。
(二)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或服务发生时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技术、渠道和资源
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及提升本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实现优势互补
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
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模式公允、关联
方具备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
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我们事前审阅了该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正常交易,
是正常的商业行为;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公允,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
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会对其他股东利益造成损害;
(四)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上述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五)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该议案。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公司出资组建合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
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公司 2019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
项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上市公司与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事项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独立董
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明确同意实施相关交易。相关决策程序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冀东水
泥《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交易定价机制合理,遵循了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独立财务顾问对冀东水泥本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
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