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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冀东水泥: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的补充公告2019-03-23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19-040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的
                             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中国证券
报》和《证券时报》刊登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32),现对该公告“公司董
事会意见”部分进行补充,具体情况如下:
    补充前:

    五、董事会意见
    (一)上述担保是为了满足各子公司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的
融资需求,董事会认为公司对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整体有利于公司生产
经营,风险可控,没有损害公司利益。
    (二)上述担保在各金融机构均有效,在担保总额范围内,各子
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所列示子公司及已设立或将来新纳入合并范围的
子公司)在办理金融机构授信中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在担保额
度内可以调剂使用。
    补充后:
    五、董事会意见
    (一)上述担保是为了满足各子公司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的
融资需求,董事会认为公司对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整体有利于公司生产
经营,风险可控,没有损害公司利益。
    (二)上述担保在各金融机构均有效,在担保总额范围内,各子
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所列示子公司及已设立或将来新纳入合并范围的
子公司)在办理金融机构授信中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在担保额
度内可以调剂使用,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之间调剂时,应当同时符合
以下条件。
       1.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10%;
       2.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
债率超过 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
度;
       3.在调剂发生时被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外主体的,仅能从合并报
表外的其他被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4.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5.上市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获调剂方或者其他
主体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前述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授权董事长确定调剂对象及调剂额度,
并及时披露。
       除上述补充公告内容外,公司已发布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32)的其
他内容不变,补充更新后公告全文见附件。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3 日
       附件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补充后)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部分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或“公司”)2019 年度拟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 283,000 万元,
       其中,融资到期续贷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96,500 万元,新增融资担保
       额度为 186,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资产的 19.4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截至 2019 年 3 月 20 日,公司为各子公司、合营公司鞍山冀东水
       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余额为 210,860 万元(除此之外,公
       司无其他担保事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资产的 14.46%(不含本次担保)。因本次部分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
       过 70%,本次担保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由公司直接控股的子公司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被担保人          公司持股比例      续贷额度     新增额度         担保金额合计
 1       沈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100.00%        5,000                -            5,000
 2       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124,000             134,000
 3       邢台金隅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100.00%            -        34,500              34,500
                         合计                            15,000       158,500             173,500

              (二)由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资
       公司”)直接控股的子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被担保人            合资公司持股     续贷额度    新增额度         担保金额合
                                                       比例                                           计

          1    唐山冀东启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10,000         -            10,000
          2    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16,500         -            16,500
          3    冀东水泥(烟台)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4,000          -            4,000
          4    临澧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99.28%          20,000         6,000        26,000
          5    冀东水泥凤翔有限责任公司            90.00%          16,000         0            16,000
          6    唐山冀东水泥三友有限公司            85.02%          5,000          -            5,000
          7    冀东水泥平泉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              2,000        2,000
          8    冀东水泥滦县有限责任公司            67.59%          10,000         -            10,000
          9    北京金隅琉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              20,000       20,000
        合计                                                       81,500         28,000       109,500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序
               被担保人               成立日期        注册地点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号
1    唐山冀东启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009.03      唐山市古冶区          牛海龙           27,500    水泥熟料生产销售
2    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         2002.01      吉林省磐石市          李晓明           35,640    水泥熟料生产销售
3    冀东水泥(烟台)有限责任公司     2009.04      山东省烟台市          吴大勇           32,800    水泥熟料生产销售
4    临澧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2008.01      湖南省临澧县          马强勇           27,850    水泥熟料生产销售
5    冀东水泥凤翔有限责任公司         2009.02      陕西省凤翔县          韩保平           28,000    水泥熟料生产销售
6    唐山冀东水泥三友有限公司         2000.09      唐山市古冶区          牛海龙           35,465    水泥熟料生产销售
7    冀东水泥平泉有限责任公司         2009.06      山西省平泉市          蔡金山           31,600    水泥熟料生产销售
8    沈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2001.07      辽宁省沈阳市          肖永锋            7,000    水泥熟料生产销售
9    冀东水泥滦县有限责任公司          2002.9      河北省滦县            赵绪宗           42,150    水泥熟料生产销售
10   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             2014.05      铜川市耀州区          韩保平        110,000      水泥熟料生产销售
11   邢台金隅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2009.12      河北省邢台市          李太功           25,046    水泥熟料生产销售
                                                                                                    水泥熟料生产销
12   北京金隅琉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997.04      北京市房山区           唐高            66,060
                                                                                                    售、环保固废处理


                (二)被担保人财务指标(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序                                        资产      负债                  资产
                被担保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号                                        总额      总额                负债率
 1    唐山冀东启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87,517   49,328     37,823    56.36%        60,752         112,44      8,379
2    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       89,055    42,732    46,323    47.98%   33,492    -1764.74   -1,438
3    冀东水泥(烟台)有限责任公司   116,948   74,521    42,427    63.72%   65,122     14,181    10,653
4    临澧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77,607    21,551    56,056    27.77%   71,590     30,045    22,292
5    冀东水泥凤翔有限责任公司       77,994    34,793    43,201    44.61%   49,983     15,333    12,984
6    唐山冀东水泥三友有限公司       81,320    38,722    42,598    47.62%   55,196       7,649    5,730
7    沈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20,776    15,626     5,150    75.21%   16,385     -3,115    -2,835
8    冀东水泥滦县有限责任公司       109,412   64,496    44,916    58.95%   61,186      6,296     4,213
9    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           222,409   133,207   89,201    59.89%   117,458    11,540    15,149
10   冀东水泥平泉有限责任公司       86,855    73,072    13,783   84.13%   29,830       1,340     1431
11   邢台金隅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121,574   85,260    36,314    70.13%   55,066     14,331    10,703
12   北京金隅琉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31,588   52,929    78,659   40.22%   97,427       5,058    4,216


               (三)被担保人说明
                1、公司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集团”)
           重大资产购买及共同增资合资公司工作正在推进。截至 2019 年 2 月,
           除宣化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外,其他 13 家原金隅集团水泥企业已完成
           股权过户手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 月份将已完成过户手续的 13
           家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2019 年被担保的企业中,包括合资公司直接控股的 9 家子公
           司,分别是:唐山冀东启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
           任公司、冀东水泥(烟台)有限责任公司、临澧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冀东水泥凤翔有限责任公司、唐山冀东水泥三友有限公司、冀东水泥
           滦县有限责任公司、冀东水泥平泉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隅琉水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为上述 9 家公司提供担保,合资公司需对公司提
           供反担保。
                3、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被担保公司中,有 3 家子公司
           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经审计),为冀东水泥平泉有限责任公司
           84.13%、邢台金隅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70.13%、沈阳冀东水泥有限公
           司 75.21%。
                4、除北京金隅琉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外,其余 11 家公司的财务
数据均为经审计的数据。
       5、各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重大
诉讼与仲裁事项。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公司与金融机构共同协
商确定。上述担保在各金融机构均有效,授权董事长或被授权人确定
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以公司与金融机
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一)上述担保是为了满足各子公司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的
融资需求,董事会认为公司对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整体有利于公司生产
经营,风险可控,没有损害公司利益。
       (二)上述担保在各金融机构均有效,在担保总额范围内,各子
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所列示子公司及已设立或将来新纳入合并范围的
子公司)在办理金融机构授信中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在担保额
度内可以调剂使用,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之间调剂时,应当同时符合
以下条件。
       1.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10%;
       2.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
债率超过 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
度;
       3.在调剂发生时被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外主体的,仅能从合并报
表外的其他被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4.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5.上市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获调剂方或者其他
主体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前述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授权董事长确定获调剂方及调剂额度,
并及时披露。
    上述担保有效期自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19 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的需
要,公司采取了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上述担保事项符合证监发〔2003〕56 号文和证监发〔2005〕120 号文
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规、合法。我们同意该议案。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9 年 3 月 20 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营公司鞍山冀东
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余额为 210,860 万元(除此之外,
公司无其他担保事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资产的 14.46% (不含本次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
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八、财务顾问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公司出资组建合资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对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决策程序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冀
东水泥《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的需要,风
险可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
利益的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对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