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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冀东水泥:关于控股股东增加2018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2019-03-29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19-046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加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3 月 28 日,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冀东集团”)书面提交的《关于增加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将《关于共同设立公益基金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
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股东大会

    (一)会议名称: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已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8 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原通知”),公司定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公

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

    二、临时提案内容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共同设立公

益基金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共同设立公益基金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3%

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

召集人。冀东集团现持有公司 404,256,874 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0%,董事会认为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提案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

和具体决议事项。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上述临时提

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作为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第十四项提

案。
    四、其他事项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通知中列明的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

召开时间、召开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
    增加提案后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及《证

券时报》发布的《关于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