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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冀东水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式及任职资格的独立意见2021-02-05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式及任职资格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于 2020 年 9 月 6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孔庆辉、刘宇、周承巍、李
衍、任前进、刘素敏、孔祥忠、姚颐、吴鹏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
中孔祥忠、姚颐、吴鹏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中国证监
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核实了董事候选人的资
料及提名、董事会审议程序,认为:
    一、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
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我们认为本
次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能力、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提名方式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
定;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
关规定。
    三、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有能力履行董事职责。
    我们同意将上述董事会换届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孔祥忠
                                        独立董事:柴朝明
                                        独立董事:姚   颐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