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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冀东水泥: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2021-06-07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林荫路)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 号)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签署日期: 2021 年 6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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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冀东水泥”)已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804 号文注册公开发
行面值不超过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发行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面值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之日起二十
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为
不超过 1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发行人为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000401.SZ,股票状态正常,经营状态稳定,不
存在业绩下滑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影响发行及上市条件。
    4、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
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
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5、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主体
评级为 A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为 321.49 亿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45.46%,母
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48.41%;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24.85 亿元(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9.04
亿元、27.01 亿元及 28.50 亿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6、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
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
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
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
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
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
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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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场所上市。
    7、期限: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发行人第 3 年末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
回售选择权。
    8、本期债券无担保。
    9、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 3.5%-4.5%,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 2021 年 6 月 9 日(T-1
日)向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
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T 日)在深圳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
关注。
    10、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
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0 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
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
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3、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皆为 AAA 级,符合进行质押式回
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4、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
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人不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
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
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
秩序等行为。
    15、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16、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
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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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与本次发行的
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7、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
敬请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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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发行人、冀东水泥、公司   指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本期公司债券、本期债券   指
                              司债券(第一期)
牵头主承销商、浙商证
券、簿记管理人、债券受   指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理人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机
承销团                   指
                              构的总称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网下认购申请表》       指
                              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认购申请表》
《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指
书》                          公司债券(第一期)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协商确定利率区间后,向市场公布发行方式的
                              发行文件,由簿记管理人记录网下专业投资者认购公司债券利率
簿记建档                 指
                              及数量意愿,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
                              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并进行配售的行为
评级机构、联合资信       指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信用评级报告             指
                              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1〕3842 号)
                              专业投资者通过《网下认购申请表》进行的认购符合:在规定的
                              簿记建档时间内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该认购中的认
合规认购                 指
                              购利率位于规定的簿记建档利率区间内;该认购的内容和格式符
                              合相关要求。
有效认购                 指   指在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仍有认购金额的合规认购。
有效认购金额             指   每一有效订单中在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认购总金额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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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 发行主体: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 债券名称: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
   3、 债券期限: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 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分
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
   5、 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 100 元。
   6、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7、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配售规则:本期债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发
行方式、发行对象和配售规则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8、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9、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
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
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利率
加发行人上调的基点(或减发行人下调的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10、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调整
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 20 个
交易日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1、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
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
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
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12、 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
人的,须于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登记的投资者,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6
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3、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
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
规定进行债券的交易、质押等操作。
   14、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另计利息。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5、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1 年 6 月 11 日。
   16、 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中证登的相
关规定办理。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
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7、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22 年至 2026 年间每年的 6 月 11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
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 6 月 11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
项不另计利息)。
   18、 兑付日:2026 年 6 月 11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
付日为 2024 年 6 月 11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9、 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中证登的相关规定办
理。
   20、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
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21、 担保情况: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22、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
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联合资信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
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23、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7
     26、 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7、 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均为 AAA,本期债
 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深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请质
 押式回购安排。
     28、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银
 行贷款、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及补充流动资金。
     29、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在资金监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
 用于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30、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
 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31、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信用评级报告
  (2021 年 6 月 8 日)
         T-1 日            网下询价
  (2021 年 6 月 9 日)    确定票面利率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T日             网下发行起始日
  (2021 年 6 月 10 日)   簿记管理人向获得网下配售的专业投资者发送配售确认
                           及缴款通知书
                           网下发行截止日
         T+1 日
                           网下专业投资者于当日 16:00 之前将认购款划至簿记管
  (2021 年 6 月 11 日)
                           理人专用收款账户
         T+2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2021 年 6 月 15 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

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
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专业投资
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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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利率询价预设期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3.5%至 4.5%。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
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上述利率区间范围内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9 日(T-1 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
必须在 2021 年 6 月 9 日(T-1 日)14:00-17:00 前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
下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或发送邮件(zszqbond@stocke.com.cn)至簿记管
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认购申请
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认购申请表时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认购申请表》可填写多个询价利率,询价可不连续,行数不够,
可自行添加;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投资者的最低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000 万元,每个询价利率上的认购金额不
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并为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认购利率对应的认购金额为单一认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
的新增认购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7)每一专业投资者在《网下认购申请表》中的累计认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
的发行规模,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除外。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 2021 年 6 月 9 日(T-1 日)14:00—17:00 之间,
将以下资料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
    ①认购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网下认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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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一);
    ②盖章版《专业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
    ③盖章版《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
    ④盖章版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
件复印件;
    ⑤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认购人提供用于反洗钱等方面核查
的相关材料、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授权书及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
法律约束力,不得撤销。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认购申请表》
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
的《网下认购申请表》。
    传真号码:0571-87903733
    联系电话:0571-87901076
    电子邮箱:zszqbond@stocke.com.cn
    项目联系人:贾东霞、冯佳慧、范静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的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内确定最终的
票面利率,并将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T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
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
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专业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
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网下预设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个专业投资者的最低认购数量为 10,000 手(10 万张,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10 万张,1,000 万元)的整数倍。每个投

                                         10
资者在《网下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2 个交易日,即 2021 年 6 月 10 日(T 日)的 9:00-17:00、
2021 年 6 月 11 日(T+1 日)的 9:00-16:00。
    (五)认购办法
    凡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 2021 年 6 月 9 日(T-1
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
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单个专业投资者最终获得配售的金额应
符合监管部门相关业务规定。
    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认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认购利
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
的最高认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认购利率低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认购数量全部获得
配售;认购利率等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认购数量原则上按比例配售,簿记管理人可根
据投资者认购数量取整要求适当微调,可适当考虑长期合作投资者优先;认购利率高
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认购数量不予配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根据相关规定,自主
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21 年 6 月 11 日
(T+1 日)16:00 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投资者证券账户
号码(深圳)和“冀东水泥”,如深圳证券账户号码为:“B123456789”,则请在划款摘
要栏注明:“B123456789 冀东水泥”,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收款账户户名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户账号              1202020629900012522
收款账户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湖墅支行
                                        11
收款银行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南路377号
同城交换号                 206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102331002069
收款银行联系人             黄彩云
收款银行联系电话           0571-88377081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如果未能在《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主承销
商(簿记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主承销商(簿记管理
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
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
款参见《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行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林荫路
    法定代表人:孔庆辉
    联 系 人:      张金芳、高朋
    电       话:   010-59512109
    传       真:   010-59512109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项目联系人:贾东霞、冯佳慧、范静

                                           12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方地产大厦718
联系电话: 010-65546328
传    真:   010-88580910
电子邮箱:zszqbond@stocke.com.cn
邮政编码: 100027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项目联系人:王森、王荟杰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2层
联系电话:010-65608411
传    真:010-65608445
邮政编码:100010




(本页以下无正文)




                                   13
(此页无正文,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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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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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6
      附件一: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认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认购人完整填写,认购负责人签字并盖章,传真或发送邮件(zszqbond@stocke.com.cn)至
簿记管理人后,即对认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认购人承诺并保证将根据主承销商确定的配
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申购传真:0571-87903733,确认电话:0571-87901076。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简称:21 冀东 01       代码:149505
         票面利率(%)                 认购申请金额(万元)                    备注(不填默认 100%)




                                                                                 不超过本品种发行量的               %




注:1、票面利率应在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2、每一认购利率对应的认购金额为单一认购金额,
不包含此认购利率以上和/或以下的认购金额,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认购利率时,投资人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
独统计,不累计;3、可填写多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认购申请金额,不够自行添加;4、每个认购利率上的认购申请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并为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认购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认购人在此确认:
1、本次认购是否存在以下情况:认购资金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或配合发行人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
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或接受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的财务资助。是( )否( )
2、认购人是否属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是( )否( )
认购人在此承诺:
1、认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认购人认购资格、本次认购行为及认购款来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
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认购人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4、本次最终认购金额为网下认购申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对应的最大有效的认购金额;
5、认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认购规则;认购人同意主承销商按照网下认购申请表的认购金额最终确
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主承销商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6、认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项足额划至主
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认购人违反此义务,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认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认购人同意就逾时
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7、认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
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17
8、认购人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存在协商报价、故意压低或抬高利率、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获得配售后将严格履行缴款义务。
9、认购人已详细、完整阅读本期债券发行公告中附件《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18
                           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之规定,本

机构为:请在( )中勾选
    ( )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

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

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 )2、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

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

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 )3、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 )4、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①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2000 万元;

        ②最近 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

        ③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 )5、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①申请资格认定前 20 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 500 万元,或者最近 3 年个人

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

    ②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 2 年以上金融产

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

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 )6、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核查最终

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是( )否( ) 不适用( )

                                                                  机构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19
                     附件三: 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重要声明: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险。投

资者在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前,应认真阅读债券上市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并

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

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一、总则: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

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

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

    三、信用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 付息的风险。

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 风险。

    四、市场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 等因素导致

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 格买入或卖

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

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标准券欠库风险: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

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

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

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本机构已阅读并完全理解以上《风险揭示书》,且具备专业投资者资格,愿意承担投

资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认购及交易债券的风险和损失。



                                                               机构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20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不需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
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
投资基金填写“基金简称”+“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
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
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2、认购利率应在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0.01%。
    3、每一认购利率对应的认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认
购利率时,投资人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4、应在《网下认购申请表》所指定的利率簿记建档区间范围内填写认购利
率,认购利率可不连续。
    5、每个认购利率上的认购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0
万元(100,000张)的整数倍。
    6、有关票面利率和认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7、票面利率及认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
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簿记建档区间为4.00%-5.20%。某专业投资者拟在
不同票面利率分别认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认购申请金额(万元)
                4.00                                   1000
                4.30                                   1000
                4.60                                   1000
                4.90                                   1000
                5.20                                   1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等于5.20%时,有效认购金额为5,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20%,但高于或等于4.90%时,有效认购金
      额为4,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90%,但高于或等于4.60%时,有效认购金
      额为3,000万元;

                                     21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60%,但高于或等于4.30%时,有效认购金
     额为2, 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30%,但高于或等于4.00%时,有效认购金
     额为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00%时,该认购要约无效。
    8、参加簿记建档的专业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盖章后,于2021年6月9
日(T-1日)14:00-17:00前将本表连同盖章版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盖章版《专业投资者确认函》和
盖章版《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
    9、本表一经认购人完整填写,认购负责人签字并盖章,传真或发送邮件至
簿记管理人后,即对认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若因专业投资者填写缺
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认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投资者自行负
责。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认购申请表》进
行修改的,须征得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
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认购申请表》。
    10、参与簿记建档与认购的专业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
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请认购本期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
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专业投资者应通过传真或发送邮件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
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的,需与簿记管理人沟通确认是否有效。
    认购传真:0571-87903733
    确认电话:0571-87901076
    电子邮箱:zszqbond@stocke.com.cn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