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水泥: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2021-06-26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担任唐山冀
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冀东水泥”)拟吸收合并金隅冀东
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的独立财务顾问,对冀东水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
核查,具体如下:
一、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情况
2010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制定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2011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唐
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进行了相应修订。
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相应修订。
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与本次交易的相关方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
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证券交易
价格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申请,冀东水泥股票及可转债自 2021 年 3 月 18 日
开市起停牌。
公司与本次交易的相关方均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
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
行了登记,并及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上报。
此外,公司通过交易进程备忘录的形式,详细记载了本次交易重要环节的进
展情况,包括商议相关方案、形成相关意向的具体时间、地点、参与机构和人员、
商议和决议内容等,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登记备案。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一创投行作为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关
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
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在本次交易中按照《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了内幕
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上报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
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项目主办人:
罗 浩 刘 宁
武凯华 张 茜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