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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冀东水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2021-06-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担任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冀东水泥”)
拟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冀东水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
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情况

    2010 年 1 月 29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制定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
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2011 年 11 月 28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对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进行了相应修订。

    2021 年 6 月 25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
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相应修订。

    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的相关方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
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上市公司
证券交易价格造成重大影响,经上市公司申请,上市公司股票及可转债自 2021
年 3 月 18 日开市起停牌。

    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的相关方均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
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
人进行了登记,并及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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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上市公司通过交易进程备忘录的形式,详细记载了本次交易重要环节
的进展情况,包括商议相关方案、形成相关意向的具体时间、地点、参与机构和
人员、商议和决议内容等,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登记备案。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作为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关
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
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在本次交易中按照《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了内幕
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上报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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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李 靖                    肖 扬




                           李雨修                   宋云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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