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水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2021-06-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
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冀东水泥”)拟向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金冀水泥”)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
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
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
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
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
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作为
冀东水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现就冀东水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主要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冀东水泥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主要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
1、上市公司收购吴堡冀东特种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堡冀东”)42.12%
少数股权
2020 年 6 月 15 日,上市公司以 5,069.91 万元的价格向陕西省吴堡县黄河
水泥有限公司、山东临朐胜潍特种水泥有限公司收购其合计持有的吴堡冀东
42.12%股权。交易完成后,吴堡冀东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上市公司挂牌转让冀东水泥葫芦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葫芦岛公
司”)100%股权
2020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通过挂牌转让形式以 5,256.98 万元的价格向
阜新市大鹰水泥制造有限公司转让上市公司持有的葫芦岛公司 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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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冀水泥收购天津冀东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津冀东”)9%少数股权
2020 年 7 月 21 日,金冀水泥以 1,610.10 万元的价格向中国二十二冶集团
有限公司收购其持有的天津冀东 9%股权。交易完成后,天津冀东成为金冀水泥
的全资子公司。
4、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冀水泥收购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振兴环保”)13.8237%少数股权
2020 年 10 月 22 日,金冀水泥以 13,179.92 万元的价格向天津安居发展有
限公司、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家少数股东收购其合计持有的振兴
环保 13.8237%股权。交易完成后,金冀水泥持有振兴环保 75.9125%股权。
5、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冀水泥收购四平金隅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
平金隅”)48%少数股权
2021 年 2 月 7 日,金冀水泥以 8,000.00 万元的价格向四平昊华化工有限公
司收购其持有的四平金隅 48%股权。交易完成后,四平金隅成为金冀水泥的全
资子公司。
6、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冀水泥收购博爱金隅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
爱金隅”)5%少数股权
2021 年 2 月 26 日,金冀水泥以 1,450.47 万元的价格向焦作市岩鑫水泥有
限责任公司收购其持有的博爱金隅 5%股权。交易完成后,博爱金隅成为金冀水
泥的全资子公司。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上述交易与本次重组相互独立,且上述交易的标的
资产与本次重组上市公司拟收购的标的资产不属于同一资产,上述交易的交易对
方与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无关联关系,因而无需纳入本次重组的累计计算范围。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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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李 靖 肖 扬
李雨修 宋云涛
项目协办人:
张闻莺 李柄灏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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