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水泥: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2021-06-26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
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冀东水泥)
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披露了《唐山冀东水泥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2),属于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波动的股价敏感重大信息。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现
就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的区间段为自 2021 年 2
月 18 日至 2021 年 3 月 17 日,该区间段内公司股票累计涨幅为 9.90%。
2021 年 2 月 18 日至 2021 年 3 月 17 日,深证综指在该区间段内的
累计涨幅为-9.85%。剔除大盘因素,上市公司股价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申请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为 19.75%,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
冀东水泥主营业务为水泥及水泥熟料的制造与销售,Wind 水泥指数
(884998.WI)在该区间段内的累计涨幅为 10.17%。剔除行业因素,上
市公司股价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
为-0.27%,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
因此,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冀东水泥股价在股价
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未达到《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标准,不存在异常波动情况。
特此说明。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