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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冀东水泥:关于增加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7-20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1-069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冀东水
泥铜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川公司)通过产能置换建设一条 10,000t/d
水泥熟料(危废)生产线并配套建设杨泉山矿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 20.34
亿元。
    铜川公司委托陕西大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和
2020 年 3 月 20 日在陕西招标与采购网发布了万吨线施工(Ⅰ标段)、万
吨线施工(Ⅱ标段)和成套设备采购招标公示。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东装备)以 5.9 亿元中标“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铜川公司)惠塬工业园 10,000t/d 熟料水泥生产线设备成套采购项
目”、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盾石建筑)以 4.91 亿
元中标“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惠塬工业区 10,000t/d 熟料水泥生产线工
程一标段”、唐山冀东发展燕东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东建设)以 1.21
亿元中标“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惠塬工业区 10,000t/d 熟料水泥生产线
工程二标段”,上述交易合计金额为 120,262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
《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因设计施工方案部分变更,导致设备规格及数量、工程结算费用等增
加,铜川公司拟与上述三家公司签订补充合同,总计增加交易金额 10,433
万元,其中与冀东装备增加“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2,463 万元,与盾石
建筑增加“接受劳务”5,960 万元,与燕东建设增加“接受劳务”2,010
万元。本次增加合同金额,不会导致铜川公司 10,000t/d 水泥熟料(危废)
生产线并配套建设杨泉山矿附属设施项目投资总额增加。
    盾石建筑为冀东装备的全资子公司,冀东装备和燕东建设均为公司控
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东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增加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孔庆辉先生、刘宇先生、周承
巍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六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六票同意、
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资产的 0.5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14 条的
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名称: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0070071264XQ
    法定代表人:周承巍
    注册资本:22,7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唐山曹妃甸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
    经营范围:资本运营、运营管理;水泥机械设备及配件、普通机械设
备及配件制造、销售;成套设备销售;普通货运;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和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及零配件及技术的
进口业务;机电设备研发、设计、安装、维修及技术咨询;计算机及辅助
设备的销售安装及计算机系统服务;工程项目技术咨询与工程建设项目管
理;土建安装工程施工;电气设备销售;矿山工程施工;冶金机械设备制
造;装卸搬运服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项目除外)(以上涉及行政许可项
目限分支经营);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主要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东集团)持有
30%股份。
    2.实际控制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冀东装备总资产 248,756 万元,归属于股
东的净资产 34,520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65,223 万元,归属于
股东的净利润为 448 万元(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冀东装备总资产 259,286 万元,归属于股东
的净资产 34,299 万元,2021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78,517 万元,归属于
股东的净利润为-222 万元(未经审计)。
    4.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冀东装备为公司控股股东冀东集团的控股子公
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5.履约能力:冀东装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主营水泥机械
设备及配件、普通机械设备及配件制造、销售,成套设备销售,普通货运,
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二)关联方名称: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21737389890W
    法定代表人:刘振彪
    注册资本:9,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唐山丰润区林荫路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
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钢结构工
程专业承包叁级;环保工程(凭资质经营);环保设备加工(特种设备除
外);机电设备研发、设计、制造、安装、维修(特种设备除外);机械
零部件加工;建材零售;工程建设项目成套设备供应(凭资质经营);工
程建设项目咨询、策划与生产运营管理;普通货运;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
家限定或禁止的项目除外);吊车租赁;通用及专用设备、电子产品、五
金、交电、汽车配件批发、零售;微机控制皮带秤制造、销售;汽车修理;
承包境内外房屋建筑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主要股东:冀东装备持有 100%股份。
    2.实际控制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盾石建筑总资产 75,851 万元,净资产 18,466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26,999 万元,净利润为 4,708 万元(经审
计)。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盾石建筑总资产 69,405.72 万元,净资产
19,652.83 万元,2021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31,748.89 万元,净利润为
1,186.41 万元(未经审计)。
    4.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盾石建筑为公司控股股东冀东集团间接控股的
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5.履约能力:盾石建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主营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冶
金工程施工总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机电设备研发、设计、制造、
安装、维修。机械零部件加工,工程建设项目成套设备供应(凭资质经营),
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三)关联方名称:唐山冀东发展燕东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211049509167
    法定代表人:王海强
    注册资本:20,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唐山市丰润区西杨家营村经营
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可承担单项建筑合同额不超过企业
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40 层及以下、各 类跨度的
房屋建筑工程;高度 240 米及以下的构筑物;建筑面积 20 万平方米及以
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自需原料运输(限冀BLC167,河北B.
XR116,冀BM4527,河北B.XR119);钢结构工程专业
承包(壹级;详见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详见资质);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详见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
级;详见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详见资质);建筑
防水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详见资质);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
程(限办资质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主要股东:冀东集团持有 59%股份,唐山燕东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41%
股份。
    2.实际控制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燕东建设总资产 55,219.64 万元,净资产
-13,224.84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8,723.76 万元,净利润为
-13,089.41 万元(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燕东建设总资产 58,595.48 万元,净资产
-14,858.14 万元,2021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6,201.38 万元,净利润为
-683.25 万元(未经审计)。
    4.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燕东建设为公司控股股东控股的子公司,符合
《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5.履约能力:燕东建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主营房屋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承担单项建筑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 40
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高度 240 米及以下的构筑物、建筑
面积 20 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公允。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补充合同尚未签署,经各方商议,除交易金额增加,因优化导致的设
备规格及数量、工程量变化外,双方原签署的协议不变。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增加的关联交易是为了完成铜川公司项目建设需要,定价公允合
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冀东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年初至 2021 年 6 月末,公司与冀东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累计已
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80,620 万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一)我们事前审阅了《关于增加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增加关联交易是为满足铜川公司项目建设需要,签订补充
合同增加交易额度符合原合同的规定,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审议
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该议案。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公司出资组建合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
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增加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铜川公司通过产能置换建设 10,000t/d 新型干法熟料
水泥生产线项目中,因铜川公司项目建设所需增加关联交易,该事项已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增加关联交易是为满足铜川公司项目建设需要,拟签订补充合同
增加交易额度符合原合同的规定,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增加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保荐机构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就本次增加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增加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独立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本
次增加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四)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