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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冀东水泥:通知债权人公告2021-07-30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1-073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冀东水泥)拟
向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集团)发行股份吸收合并金
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为吸收合并方,合资公司为被吸
收合并方,吸收合并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134,752.2914 万元变更为
247,963.6854 万元;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为存续主体,将承继及承接合
资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人员、业务、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合
资公司将注销法人资格。
    本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
通过了本次交易的有关议案,并于本公告同日在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本次交易的实施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核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
权人自收到本公司关于本次吸收合并事宜的债权人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
未收到债权人通知的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 45 日内可向本公司申报债权,
并可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对于
根据本公告进行有效申报的债权人,本公司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对相关债务根据债权人的要求进行提前清偿或提
供担保。逾期未申报债权的将视为有关债权人放弃要求本公司提前清偿或
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权利,其享有的对本公司的债权将由本公司按约定继续
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传真的方式申报,申报时间为自本公告刊
登之日起 45 日内。邮寄方式的申报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
     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合法存续的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凭证的复
印件。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债权人现场申报的,需同时携带并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以备查。
     2.联系方式
     (1)现场申报: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 36 号环球贸易中心 A 座 22
层 2212 室
     (2)邮寄申报: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 36 号环球贸易中心 A 座 22 层 2212
室
     收件人:李银凤、郑正
     邮编:100013
     联系电话:010-59512082
     (3)传真申报:
     传真:010-58256630
     联系人:李银凤、郑正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