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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冀东水泥: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18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1-076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6 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孔庆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对所列议
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本 公 司 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416 号”批准,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公开发行了 2,82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期限 6
年,可转债发行总额 282,000.00 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1166
号”文同意,公司 282,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
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冀东转债”,债券代码“127025”。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 2021 年 5 月 11 日起进入转股期。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冀东转债累计转股 66,127,470 股,公司总股本由
1,347,522,914 股 增 加 至 1,413,650,384 股 , 即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1,347,522,914 元增加至 1,413,650,384 元。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至 2026 年 11 月 4 日止,转股期内,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将产生注册资本增加,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定期办理注册资本增加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变更等事宜。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如下变更:
              变更前                                  变更后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硅酸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硅酸盐水
盐水泥、熟料及相关建材产品的制造、销 泥、熟料及相关建材产品的制造、销售;塑料
售;塑料编织袋加工、销售;水泥设备制 编织袋加工、销售;水泥设备制造、销售、安
造、销售、安装及维修;煤炭批发;相关 装及维修;煤炭批发;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 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经营本企
输(罐式);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 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
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 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
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 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
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 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
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 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在规定的采区内从事
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在规定的采区内 水泥用灰岩的开采;石灰石、土、石料、石粉
从事水泥用灰岩的开采;石灰石、土、石 生产及销售;固体废物(不含危险废物)治
料、石粉生产及销售。                   理。

     公司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为准。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将法制建设工作纳入《公司章程》的工作要求,同时结合
公司可转债转股情况及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
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原条款                                    修改后的新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 注册资 本为人 民币
1,347,522,914 元。                          1,413,650,384 元。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围:硅酸盐水泥、熟料及相关建材产品的制 硅酸盐水泥、熟料及相关建材产品的制造、销售;
造、销售;塑料编织袋加工、销售;水泥设 塑料编织袋加工、销售;水泥设备制造、销售、
备制造、销售、安装及维修;煤炭批发;相 安装及维修;煤炭批发;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关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 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经营本企业自
输(罐式);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 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
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 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
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 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
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 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
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 业务;在规定的采区内从事水泥用灰岩的开采;
业务;在规定的采区内从事水泥用灰岩的开 石灰石、土、石料、石粉生产及销售;固体废物
采;石灰石、土、石料、石粉生产及销售。      (不含危险废物)治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现有 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现有股份总数为
1,347,522,914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人民 1,413,650,384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人民币
币普通股 1,347,522,914 股。                 普通股 1,413,650,384 股。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
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
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批准的其他方式。
                                                经 股东大 会同意 和国务 院证券主 管机构 核
                                            准,公司可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采用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募集资金,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发行规模、期限、票面利率、利息支付和
                                           付息日期、转股程序、转股价格、赎回、回售和
                                           附加回售等条款须严格遵照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约定条款实施。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产生
                                           的注册资本增加,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定期
                                           办理注册资本增加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变更
                                           等事宜。
    第一百二十九条   公司设经理 1 名,由       第一百二十九条    公司设经理 1 名,由董事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         公司设副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解聘。                                         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 书、总法律顾问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
会秘书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级 高级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                                     总法律顾问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就审议
                                           事项所涉法律问题独立发表法律意见。全面负责
                                           公司法治建设、合规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法律
                                           合规风险控制、培育法治合规文化等法律事务。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唐山冀东水泥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业绩承诺补偿期满减值
    测试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重组方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集团)
    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的要求,公司对金隅集团出资涉及的 11 处矿业
权、66 项专利权及 4 项软件著作权履行了减值测试程序并编制减值测试报
告。经测试,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金隅集团在重大资产重组时置入
的 11 项矿业权、66 项专利权及 4 项软件著作权未发生减值。
    关联董事孔庆辉先生、刘宇先生及周承巍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六位
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六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本 公 司 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置入资产业绩承诺补偿期满减值测试报告》。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唐山冀东水泥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独立董事已对上述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独立
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