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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冀东水泥: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8-18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1-080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于 2021 年 9 月 7 日下午 14:30 在
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 36 号环球贸易中心 A 座 22 层第一会议室召
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9 月 7 日    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9 月 7 日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2 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凡是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 36 号环球贸易
  中心 A 座 22 层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二)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提案中,第(一)项及第(三)项提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
  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九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1.00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
2.00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
3.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等事项
         (一)股东登记方法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
  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
  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
  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
  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1 年 9 月 6 日下午 17:00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或传真登
  记发送后请电话确认。
         (二)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6 日(9:00—17:00,工作时间)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 36 号环球贸易中心
  A 座 22 层 2212 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 36 号环球贸易中心 A 座
  22 层 2212 室
         2.联系人:李银凤     郑正
         3.邮政编码:100013
         4.联系电话:010-59512082      传真:010-58256630
         5.电子邮箱:zqb@jdsn.com.cn
    (五)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相
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401”,投票简称为“冀东投票”。
    2.本次会议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
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
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
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8 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
       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
       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
       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
2.00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
3.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股东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1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对提案进行表决时,以在相应的意见下打“√”为准,“同意”、“反对”、
       “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视为弃权;
       2.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填写表决票时应字迹清楚,易于识别,未填、错填、字
       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
       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