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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冀东水泥: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2021-09-01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1-086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冀东水泥)
拟向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集团)发行股份吸收合并
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冀水泥)并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的主要进程
    2021 年 3 月 31 日,冀东水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冀东水泥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冀东水泥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
(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1 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1 年 6 月 25 日,冀东水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
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2021 年 6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
相关公告。
    2021 年 7 月 6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了《关于对唐山冀东水泥股份
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1〕第 13 号)(以下简
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
了积极认真的核查、分析和研究,就相关问题做出了回复说明,并按照问
询函的要求对《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
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相关
内容进行了修订并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7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1 年 7 月 29 日, 冀东水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21 年 8 月 10 日,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
212031),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合并、分立核准》行政许
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所有材料齐全,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二、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原因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财务数据基准日为 2021 年 2 月 28 日,相关财务数
据有效期截止日为 2021 年 8 月 31 日。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资产规模
较大,核查主体较多,受新冠疫情及相关防控工作等因素影响,中介机构
人员开展现场尽职调查工作受到一定限制,导致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及尽
职调查工作仍需要一定时间,具体原因如下:
    (一)2021 年以来,新冠疫情有所反复,受新冠疫情及相关防控工作
的影响,各相关单位均采取了一定措施,减少人员流动及聚集,中介机构
开展现场尽职调查工作效率受到一定影响;
    (二)标的公司客户和供应商分布于全国多地区,因部分地区新冠疫
情反复及相关防控工作影响,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客户、供应商的尽调程
序,包括询证函、现场尽调、实地走访等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其时间
也无法保证,导致中介机构推进审计、尽职调查相关工作的时间相应受到
影响。
    三、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时限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资料
在财务报告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可申请适当延长,但延长
时间至多不超过一个月。”
    同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
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 号)》之相关规定:
“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
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
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交易的具体影响后,
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 1 个月,最多可申请延
期 3 次。”
    根据上述规则,公司申请本次交易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长 1 个月,
即有效期截止日由 2021 年 8 月 31 日延期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四、本次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对公司本次交易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会计基础规范、营业状况稳定。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及标的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已披露的经审计财务数据、
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具有延续性和可参考性。
    (二)新冠疫情虽然对公司本次交易更新财务资料的核查工作造成了
一定影响,但本次交易仍在有序推进中,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后,公
司将尽力与交易对方和各中介机构加快落实相关工作,积极推进本次交易
有序进行。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
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
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