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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冀东水泥: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1年第五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1-12-17  

                         债券代码:149505                 债券简称:21 冀东 01
 债券代码:149636                 债券简称:21 冀东 0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 号)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唐山
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
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东水泥”,“发行人”或“公司”)
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编制。浙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
信息均来源于冀东水泥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浙商证券所做承诺或
声明。




                                  1
    一、受托管理债券的基本情况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
债券名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
  称
                       期)                                     期)
债券简
                      21 冀东 01                                  21 冀东 02
  称
核准文
件和核                             证监许可[2020]2804 号,20 亿
准规模
债券期
                         3+2                                         3+2
  限
发行规
                        10 亿                                       10 亿
  模
债券利
                        3.67%                                       3.57%
  率
起息日            2021 年 6 月 11 日                       2021 年 10 月 13 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22 年至 2026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22 年至 2026
         年间每年的 6 月 11 日(如遇法定节假      年间每年的 10 月 13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
         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付息日   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       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
         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每     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每
         年 6 月 11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      年 10 月 13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
                  款项不另计利息)。                       款项不另计利息)。
         2026 年 6 月 11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     2026 年 10 月 13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
         兑付款项不另计息)。如投资者行使回       兑付款项不另计息)。如投资者行使回
到期日
         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       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
         为 2024 年 6 月 11 日(如遇非交易日,    为 2024 年 10 月 13 日(如遇非交易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计息方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
  式                计息,不计复利。                         计息,不计复利。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
还本付   利,逾期另计利息。每年付息一次,到       利,逾期另计利息。每年付息一次,到
息方式   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       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
                      付一起支付。                             付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       本期债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
发行方
         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       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
式及发
          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         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
行对象
                      行债券配售。                             行债券配售。
担保方
                       无担保                                      无担保
  式
发行时
主体和
                      AAA/AAA                                     AAA/AAA
债券信
用级别
牵头主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承销商、
债券受
托管理
  人
联席主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
承销方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
  式               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募集资
           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及补充流动 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及补充流动
金用途
                         资金。                             资金。

     二、重大事项

    浙商证券作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21 冀东 01”,债券代码为“149505”)、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债券简称为“21 冀东 02”,债券代码为“149636”)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代
表上述债券全体持有人,持续密切关注本次债券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
事项。根据《管理办法》、《执业行为准则》等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
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冀东水泥)已完成向北京金隅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隅集团)非公开发行 1,065,988,043 股股份事项。本
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479,641,194 股,公司控股股东由冀东发展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冀东集团)变更为金隅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
化,仍为北京市国资委。

    2021 年 11 月 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唐
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
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61 号)。根据上述批复,公司向金隅集团非
公开发行 1,065,988,043 股股份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确认已受理公司向金隅集团非公开发行
1,065,988,043 股股份的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公司的股
东名册。

                                          3
      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本次向金隅集团发行的股份将列入公司股东名册,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479,641,194 股。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名称          持 股 数 量             持股比        持 股 数 量         持股比
                    (股)             例                 (股)             例
     冀东发展集
                       457,868,301              32.39%       457,868,301          18.47%
 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金隅集
                       112,657,014              7.97%        1,178,645,057        47.53%
 团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A 股股
                       843,127,836              59.64%       843,127,836          34.00%
 东
      合计             1,413,653,151            100.00%      2,479,641,194        100.00%

      本次发行前,冀东集团持有公司 32.39%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金隅集团
对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为 7.97%,同时冀东集团为金隅集团持股 55%的控股子公
司,金隅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国资委。本次发行
后,金隅集团对公司直接持股比例增加至 47.53%,冀东集团对公司持股比例变
更为 18.47%,公司控股股东由冀东集团变为金隅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
变化,仍为北京市国资委。




      浙商证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提醒投资者注意
相关风险。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贾东霞

      联系电话:010-65546320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公司债 2021 年第五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签章页)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