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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冀东水泥: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3-17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
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和要求,在2021年度中,我们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股东大
会、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利用专业知识作出
独立、公正的判断,客观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为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起到应有的作用。
     现将我们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15次董事会,全部以现场方式召开,我们对董
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研究并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同时审慎进行表决,对历次董事会所有
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均出席了公司
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不存在无故缺席和连续两
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一)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姓名                应参加次数     现场参加次数      通讯表决次数           委托次数

      孔祥忠                   15              15                0                    0

      姚 颐                    15              15                0                    0

      吴 鹏                    13              13                0                    0

      柴朝明                   2                2                0                    0


     注: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换届,换届前,独立董事为:孔祥忠、柴朝明、姚颐;换届后,
独立董事为:孔祥忠、姚颐、吴鹏。

                                                                           —1—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姓名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孔祥忠                       4                     4                         0

            姚 颐                        4                     4                         0

            吴 鹏                        4                     4                         0

            柴朝明                       1                     1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在对
   相关事项进行认真了解和审慎核查后,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
   2021年度,我们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及届次                                  独立意见                                   意见类型

                       1.《关于公司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确认及独立意见
                       2.《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
                       说明》
  2021 年 1 月 26 日   3.对《关于公司在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议案》的事前确认及独
                                                                                              同意
八届三十六次董事会     立意见
                       4.对《关于公司在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的事前确认及独
                       立意见
                       5.对《关于对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
                       财务资助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2 月 4 日
                       关于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式及任职资格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八届三十七次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 日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九届一次董事会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对《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3 月 16 日
                                                                                              同意
  九届二次董事会
                       3.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对《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及聘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确认及独立意见

                                                                                 —2—
                     5.对《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及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确认及独立意见
                     6.《对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的独立的
                     意见》

                     7.对《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8.对《关于公司对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9.对《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1.关于事前确认的意见

                     2.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意见
2021 年 3 月 31 日
                     3.关于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的意见                                   同意
 九届三次董事会
                     4.关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的意见

                     5.关于本次交易定价原则、评估事项的意见

2021 年 4 月 20 日
                     对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同意
 九届四次董事会

                     1.关于事前确认的意见

                     2.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意见

                     3.关于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的意见

                     4.关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的意见
2021 年 6 月 25 日
                                                                                        同意
 九届五次董事会
                     5.关于《业绩补偿协议》的意见

                     6.关于即期回报摊薄的意见

                     7.关于本次交易定价原则的意见

                     8.关于评估事项的意见

                     1.对公司与关联方成立合资公司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2021 年 7 月 19 日
                     2.对增加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同意
 九届六次董事会
                     3.对聘任总经理助理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8 月 17 日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同意
 九届七次董事会      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3—
                      2.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业绩承诺补偿期满减值测试报告的独立
                      意见

2021 年 8 月 27 日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同意

                      1.关于事前确认的意见
2021 年 10 月 11 日
                                                                                        同意
 九届九次董事会
                      2.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意见

                      1.对《关于提高公司 2021-2023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11 月 19 日
                                                                                        同意
九届十一次董事会
                      2.对聘任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12 月 8 日    独立董事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日常工作情况
         (一)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我们严格按照国家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本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勤勉尽责、
   实事求是地开展各项工作,参加了公司2021年度召开的历次专门委员会会
   议,不存在缺席及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我们切实履行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主
   要经营情况和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年报审计工作开展前,我们听取了会
   计师对公司2021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安排,与会计师就重点关注事项达成
   共识;在年报审计工作期间,我们及时跟踪公司2021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
   计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审阅公司初步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就有关问题
   进行沟通;在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议,确
   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合法,并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年报。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1年度,我们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关义务,积极维护
   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1.勤勉独立,有效履职。我们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与公司
   管理层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发展有关事宜,重
                                                                               —4—
点关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现金分红、
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情况,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对提交董事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科学客观决策和公司的良性发展
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
于全体股东,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督促公司
严格、规范地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以及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管理和信息披露,保障
社会公众股东和投资者的知情权。
       3.重视和关注公司治理、关联交易、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权益分派
等方面的工作,及时跟踪行业发展及公司经营信息,探讨生产经营情况,
并提出建议,努力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4.及时了解公司重要的风险事项及相关控制措施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督促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建立内部控制,促使公司整体内部控制水平的提
高。
       5.认真履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义务,积极配合公司完成登记事项,
有效地避免了内幕交易及敏感期违规买卖公司股票事项的发生。
       6.认真审核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关注董事会聘任
高管程序的合规性。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持续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专
业水平,不断加强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独立董事吴鹏先生于2021年5月-6月参加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
第120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了相应的证书。
       (五)其他事项
                                                          —5—
    1.2021年度我们未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2.2021年度我们未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度我们未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4.2021年度我们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5.2021年度公司未发生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一
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2021年度,我们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积极
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
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年,我们将继续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精
神,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勤勉、审慎、
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
观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点,同时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的建
立健全与实施、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财务状况及规范运作
等情况,积极关注公司的相关信息,掌握公司的发展动态,并利用自己的
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此,我们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我们履职过程中给予
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孔祥忠
                                             独立董事:姚     颐
                                             独立董事:吴     鹏
                                                 2022年3月15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