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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冀东水泥: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5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会议
材料,经审慎分析,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对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及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阅,现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经营
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具体资金往来情况请参见《公司2022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二)经审慎查验,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贯
彻落实《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的规定,严格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
    (三)截至2022年6月30日,除以下情形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1.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2,500万元;
    2.公司为合营公司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
保5,200万元。
    前述担保已按照《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经过公司有
权机构的批准且履行了信息披露的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
    二、对《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2020年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0000t/d新型干法
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及迁建项目”已转固,将该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
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二)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将上述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对《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太原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
为满足其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采取了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风险可控,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上
述担保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规、合法。我们同意该议案。
    四、对《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唐山冀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事
项,有利于优化公司管理结构,进一步整合及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提高
资产的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吸收合并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
及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对《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一)经审阅任前进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资料,我们未发现
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其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
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二)任前进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所需要的财务、管理、法律等
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其经验和经历可以胜任董事会秘书工作,我们同意公司聘任任前进先生为
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
    六、对《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
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
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孔祥忠
                                           独立董事:姚 颐
                                           独立董事:吴 鹏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