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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虹华意: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2019-03-23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长虹华意的独立董事,我们在 2018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证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等的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
 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
 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会议及表决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6 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
我们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2018
年度我们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应出席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参                               是否连续两次未
董事姓名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牟文               6      1             5              0        0         否
 唐英凯             12      2         10                 0        0         否
  张蕊              12      2         10                 0        0         否
 李余利              6      1             5              0        0         否

   (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列席次数                  亲自列席次数

             牟文                         4                             1
            唐英凯                        6                             1
             张蕊                         6                             2
            李余利                        2                             1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
成票。

    二、到公司现场办公及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沟通、出席相关
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利用出席董事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现场深入了解公司生产
经营情况,详细了解募投项目进展情况,持续了解和分析公司的运行情况;与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交流与沟通,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
行业发展趋势,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专业、客观的
判断,并通过合法合规渠道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我们听取了公司
管理层关于公司基本情况及2018年度经营情况的汇报,实地考察了公司的生产情
况,与年度报告审计机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年报审计事项进行了沟通,并
进行了充分讨论,提出了行之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2018年度,我们对需经董事会讨论和决策的重大事项,均预先审议、认真审
核。我们严格按照《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
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
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从各自专业角度对公司的经营、发展等提出合理的意
见和建议;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事项、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利润分配、
募集资金运用、增补公司董事、聘任公司高管等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董事
会的科学决策、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切实地维护了
公司及广大公众投资者的利益。

    在2018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及《公司独立
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我们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我们在年报工作
中的独立作用,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必要的实地考察。在审计过程中与年审会计师直接见
面沟通审计的相关情况,切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要内容有:(1)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经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了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并制定了年报审计工作计划。(2)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
审计后,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了关于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
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等事项。(3)听取了公
司经营层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情况的汇报。(4)与年审会计师召开现场见面会,就
年度报告审计情况进行了充分沟通与交流。

    三、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杨秀彪先生、朱金松先生、王光
全先生、史强先生、独立董事唐英凯先生组成,董事长杨秀彪先生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换届后,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杨秀彪先生、朱金松先生、王光
全先生、史强先生、独立董事唐英凯先生组成,董事长杨秀彪先生任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依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职责,对公司的经营、
发展等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发挥了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支持监督
作用。

    2018年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董事会工
作报告》、《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牟文女士、张蕊女士、董事
史强先生组成,独立董事牟文女士担任主任委员;董事会换届后,第八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蕊女士、李余利女士、董事史强先生组成,独立董事张
蕊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
职责,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支持监督作用,特别是在年度财务
报告的审计工作中积极履行了监督、核查的职能,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六次会议,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经营情况
汇报,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17年度会计报表及2017年度审计报告、2018年第一季
度报告、2018年上半年度报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发表审阅意见,审议并通
过了《审计委员会履职暨2017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为2018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17
年度内审工作总结及2018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计提
201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核
销应收款项的议案》、《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和《公司关于关键审计事项的说明》。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蕊女士、唐英凯先生、董
事王光全先生组成,独立董事张蕊女士担任主任委员;董事会换届后,第八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余利女士、唐英凯先生、董事王光全先生组成,独
立董事李余利女士担任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依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
细则》履行职责,发挥了提名委员会在选聘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过程中对
董事会的决策支持作用。

    2018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查公司总
会计师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关于审查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
案》、《关于调整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侯选人
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情
况的议案》。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唐英凯先生、牟文女
士、董事何心坦先生组成,独立董事唐英凯先生担任主任委员;董事会换届后,
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唐英凯先生、张蕊女士、董事何心坦
先生组成,独立董事唐英凯先生担任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并确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津贴标准。

    2018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年度高管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和《关于确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
贴标准的议案》。

    四、发表意见情况

    2018年度,我们关注公司经营状况及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听
取公司有关部门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的汇报,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关联
方资金往来等事项进行了独立审议,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为公司实现战略
发展目标献计献策。对于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均事先对事项进
行详情了解,根据相关法规认真审核,并出具书面的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未
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重大事项提出异议。

    1、独立董事牟文女士、唐英凯先生、张蕊女士在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
次临时会议上对《关于聘任余万春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牟文女士、唐英凯先生、张蕊女士对《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在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上对
《关于预计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牟文女士、唐英凯先生、张蕊女士在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
次临时会议上对《关于受让郴州格兰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关
于聘任史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牟文女士、唐英凯先生、张蕊女士对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
事前认可,并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预案》、《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
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关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关于非公开发行
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17年高管薪
酬考核情况的议案》、《关于计提201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核销应收
款项的议案》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2017年度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
务情况、2017年证券投资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2017年度关联往来及对外
担保情况出具专项说明与独立意见。

    5、独立董事牟文女士、唐英凯先生、张蕊女士在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
次临时会议上对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情况发表了独
立意见。

    6、独立董事牟文女士、唐英凯先生、张蕊女士在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
次临时会议上对《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独立董事唐英凯先生、张蕊女士、李余利女士在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
一次临时会议上对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独立董事唐英凯先生、张蕊女士、李余利女士在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
二次临时会议上对《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
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9、独立董事唐英凯先生、张蕊女士、李余利女士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上对《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质押控股子公司股权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
司2018年上半年度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情况、公司2018年半年度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出具专项说明与独立意见。

    10、独立董事唐英凯先生、张蕊女士、李余利女士对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在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上对
《关于公司向长虹格兰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
新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1、独立董事唐英凯先生、张蕊女士、李余利女士在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
四次临时会议上对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情况发表了
独立意见。

    12、独立董事唐英凯先生、张蕊女士、李余利女士对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2019年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
事前认可,并在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上对《关于预计2019年度对
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2019
年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上海威乐汽
车空调器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2018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与实际发生额存在
差异发表独立意见。

    五、其他工作

    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依法依规规范运作,我们未单独提议召开董事会,也未
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我们在担任独立董事的同时分别担任了公司
董事会下属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委员,依据公司各专门委
员会实施细则履行职责,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支持监督作用。

    2018年度,我们利用出席董事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
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对于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
大事项,如业务发展情况、关联交易、财务运作情况、风险控制方面,详实听取
有关汇报,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有力地促进了董事会科学决策的水平。

    报告期内,我们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加强对监管机构
新发布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以上是我们在2018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报告,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谨慎、
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
之间的沟通、交流,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
对董事会决议事项发表独立、客观意见,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签名:




   张   蕊            唐英凯               李余利              牟   文




                                                    2019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