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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虹华意: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23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长虹华意压缩机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召
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及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决策程序
合法,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9 年财务报告审
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根据其审计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的情况,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相应的履职能力,
能尽职提供服务,及时沟通审计中的情况,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聘请年度审计机构
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关于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关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该评估报告符合实际情况。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经营正
常,内控较为健全,未发现财务公司风险管理重大缺陷,与其开展存贷款等金融
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我们同意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公司编制和审
议《关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编制的 2018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募集
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18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
国证监会、深圳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违规的情形。公司审议《2018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关于 2018 年度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是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和 2018 年实际绩效指标的考核情况确定的。薪酬审批与执行程序合法、合规。有
利害关系的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计提 2018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相关计提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关于计提 2018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
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
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八、关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风险评级较低或有保本约定类型)理财产品,有利于
提高公司自有闲置流动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该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有
关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九、关于计提上海威乐汽车空调器有限公司商誉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对《关于计提上海威乐汽车空调器有限公司商誉减值准备的
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没有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计提上海威乐汽车
空调器有限公司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聘任公司部分高管的独立意见

    杨凡先生、何成志先生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杨凡先生、何成志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杨凡先生、何成志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
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同意聘任杨凡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何
成志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




    唐英凯                    张   蕊                        李余利




                                                         2019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