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华意: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9-03-23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长虹华意
保荐代表人:缪晏 联系电话:021-33389766
保荐代表人:尹永君 联系电话:021-33389785
一、保荐工作概述
工作内容 完成或督导情况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公司配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较计
划进度有所放缓: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因为行业竞争加剧,冰箱压缩机市场需求总
体上增长乏力,产品结构中高端产品的占比
以及盈利贡献不达预期,伴随着2017年以来
的原材料成本的上升和汇率的波动,公司面
临较大的经营压力,鉴于公司本部原生产线
能力尚能满足生产需求,公司谨慎投资,放
缓了投资进度;研发项目上,由于变频与商
用压缩机的增长不及预期,同时由于所处地
域的原因,对高水平研发人员的吸引不足,
公司正结合行业竞争格局的变化,对异地设
立研发机构和相应资源配套能力建设进行规
划和论证,目前投资强度和进度相应放缓。
总的来说,公司面临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
层为把控经营风险和提高经营效率,投资决
策更加谨慎。
公司在定期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
中对配股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放缓情况进行了
分析,并就近期投资计划进行了披露。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1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8年12月12日
关于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专项培训和关于股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份回购、股权激励等专题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建议公司审慎考虑募集资金
配股募集资 投资计划,根据行业、市场和
金使用计划 自身情况,论证募集资金项目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未达预期,项 的可行性、及时调整募集资金
目投资放缓 投资计划,并严格履行相应决
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 无 无
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
无 无
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
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无 无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原因及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
虹”)于2007年收购时做出的限售、避免及解决潜在同业竞争、 是 不适用
减少关联交易、保持人员资产财务独立性等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于2013年4月作出的股份减持承诺:如果
四川长虹计划未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
长虹华意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 是 不适用
达到5%及以上的,四川长虹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
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披露内容比照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2月
是 不适用
作出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2016年5月对配股摊薄即期回报作出的
不越权干预长虹华意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长虹华意利益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2017年5月25日至2017年11月24日作出
的承诺:1、以现金全额认购长虹华意2016年配股方案确定的
可配售股份;2、认购的长虹华意本次配售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是 不适用
所持长虹华意股票在买入后6个内不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内
不买入
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承诺:长虹华意压缩机股 是 不适用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承诺自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
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
有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
所的监督管理;(2)承诺本公司在知悉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
重大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
以公开澄清;(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
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
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本公司股票的买卖活动。 本公司
保证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没有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在提出上市申请期间,未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不擅
自披露有关信息。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无
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保荐代表人(签名):
缪晏 尹永君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0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