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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虹华意: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0-12-19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0-048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
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上午 9:00 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秀彪先生主持,董事张勤建先生、王光全先生、史
强先生、寇化梦先生、何心坦先生、唐英凯先生、张蕊女士、李余利女士以通
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1、为华意压缩机(荆州)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13,00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为华意压缩机巴塞罗那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3,700 万欧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为长虹格兰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11,80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为湖南格兰博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15,80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控股子公司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为浙江加西贝拉科技服务股份有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2,00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控股子公司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为上海威乐汽车空调器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 9,00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由于被担保对象华意压缩机(荆州)有限公司、华意压缩机巴塞罗那有限
责任公司、湖南格兰博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威乐汽车空调器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
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本议案的交易对方均为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或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公司董事杨秀彪先生、何心坦
先生在四川长虹任职,董事寇化梦先生在四川长虹控制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
司任职,董事史强先生在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离职未满 12 个月,因此,审议
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杨秀彪先生、何心坦先生、寇化梦先生、史强先生回避表
决。

    公司根据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1 年度的业务计划,对 2021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1、预计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含四川长虹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1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子公司(不含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
不超过 11,934 万元(不含税)。其中:预计向四川长虹格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出售废料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3,512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预计向四
川长虹智能制造技术有限公司采购产品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2,700 万元(不
含税),预计向四川爱创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变频板、控制器、电子元器件等配
件及智能家居清洁机器人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5,460 万元人民币(不含
税),预计向四川爱创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储能产品及相关材料、保护器等配件
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62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预计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子公司采购产品、设备与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95 万元(不含税),预计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子公司销售
储能产品及智能家居清洁机器人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5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回避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预计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含长虹美菱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1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
司(不含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18,995 万元(不含税)。其中:预计接受四川长虹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
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5,670 万元(不含税),预计与长虹(香港)贸易
有限公司销售压缩机等产品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不含税),预
计向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含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
司)购买产品、材料配件、信息服务及其劳务等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753
万元(不含税),预计向四川长虹及其他下属子公司销售储能产品及智能家居
清洁机器人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572 万元(不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回避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预计与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1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与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
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64,650 万元(不含税)。其中:预计向长虹美菱股份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压缩机等产品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63,000 万元(不
含税);预计向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清洁机器人等产品的关
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500 万元(不含税);预计向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下属
子公司提供压缩空气、提供后勤服务等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50 万元
(不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回避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股东
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
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公司在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
案》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审阅了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财务公司”)2020 年三季度财务会计报表及相关数据指标,并进
行相关的风险评估,同时对长虹集团财务公司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的合法有效性进行了查验,出具了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经公司核查和长虹集团财务公司自查,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
《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
能较好地控制风险;长虹集团财务公司严格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办法》规定经营,经营稳健、业绩良好。

    本公司审阅了长虹集团财务公司编制的 2020 年三季度财务会计报表及相关
数据指标,并将有关指标与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
规定进行了比对,未发现异常及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本公司董事会认为,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长虹集团财务公司经营正常,内控较为健全,与其开展存
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同意公司对 2021 年度拟与长虹财务公司之间
发生的金融业务进行预计并在额度内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与《证券时报》披露的《长虹华意压缩
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1 年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
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1 年,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的金融
服务关联交易为:每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最高
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每日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在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最高未偿还贷款本息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
元;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票据开立业务的
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
理票据贴现业务的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各持有四川
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35.04%的股权,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属于《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本公司与
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因公司董
事杨秀彪先生、何心坦先生在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任职,董事寇化梦先
生在四川长虹控制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任职,董事史强先生在长虹美菱股
份有限公司离职未满 12 个月,因此,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杨秀彪先生、何
心坦先生、寇化梦先生、史强先生回避表决。

    该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无需经外部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回避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股东
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
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1 年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
交易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上海威乐汽车空调器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
案》

       为支持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西贝拉”)控股子公司--
上海威乐汽车空调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乐公司”)的发展,同意加西贝
拉继续向威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此次委托贷款申请额度不超过 9,000 万元
(含 9,000 万元),委托贷款期限为一年,委托贷款主要用于威乐公司生产经
营与技改投入,贷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实际情况以委托贷款
合同为准)。同意授权控股子公司加西贝拉经营层按规定办理委托贷款相关事
宜。

       威乐公司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由加西贝拉推荐,能及时了解其财务状况,有
效地实现风险控制,上述委托贷款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
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上海威乐汽车空调器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
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
会决定于 2021 年 1 月 6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预计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于预计 2021 年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于向上海威乐汽车空调器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为方便
股东表决,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长虹华意压缩机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独立董事对第二、四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签署了书面事前认可意见,
并对第一、二、三、四、五项议案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参见
巨潮资讯网与《证券时报》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五次临时

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