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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虹华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2-26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1-007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 会 的 通 知 已 于 2021 年 2 月 9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本次股东大
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亦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定
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主持人:由于董事长杨秀彪先生出差在外,根据公司章程第六十八条
规定,经公司半数以上的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勤建先生主
持。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2 月 25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2 月 2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2 月 25 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高新区长虹大道 1 号公司会议室
                    (6)本次会议的通知、会议的审议事项及相关内容已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在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8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14,267,862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0.79%。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4 名,代表股
               份 214,129,56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0.77%。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为 4 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8,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的表决方式: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表决。

                    2、表决结果


                                                           表决意见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本次                占出席本次                占出席本次
  议 案       表决分类                   股东大会有                股东大会有                股东大会有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效表决权股                效表决权股                效表决权股
                             (股)                   (股)                    (股)
                                         份总数的比                份总数的比                份总数的比
                                           例(%)                   例(%)                   例(%)

1、《关于增
              总的表决结
补公司第八                 214,138,162       99.94    129,700           0.06       0              0
              果                                                                                          获得有效表决
届董事会非
                                                                                                          权股份总数的
独立董事候
              其中:中小                                                                                  1/2 以上通过
选人的议
              股东表决结    837,580          86.59    129,700           13.41      0              0
案》
              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常晖、林煌彬
                    3、结论性意见: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