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候选人承诺函 本人作为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3.2.5条的规定,现公开承诺如下: 一、本人同意被提名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二、经自查,本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 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不能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三、本人承诺公开披露的本人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资料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本人保证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后,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切 实履行董事职责。 承诺人: 杨秀彪 张勤建 王光全 史 强 张 涛 邵 敏 张 蕊 李余利 任世驰 2021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