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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年度报告摘要1997-03-22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公司简况
    1.公司中文名称: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UHAI SHING METALS GROUP INC简称SMG
    2.公司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洲路金苑大厦
    邮编:519015
    3.公司法定代表:张健
    4.公司咨询服务机构:公司策划处
    联系电话:0756-3338333-8962.8967
    传真:0756-3338123
    联系人:陈飞    祁援朝
    5.公司证券简称:0405  有色鑫光
二.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指标项目         单位   1996年   1995年  比上年增长(%)
    1.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   59423     55563    6.95
    2.净利润         万元    6568      4414   48.78
    3.总资产         万元  116000     95205   21.84
    4.股东权益       万元   51378     37026   38.76
    5.每股收益       元     0.306     0.231   32.36
    6.每股净资产     元     2.39      1.94    23.44
    7.净资产收益率   %    12.79     11.92     7.30
    8.股东权益比率   %    44.29     38.89    13.88

    注:扣除股票发行利息收入后,主营业务收入为59423万元,净利润6431万元,
总资产115839万元,股东权益51241万元,每股收益0.30元,每股净资产2.39 元,
净资产收益率12.55%,股东权益比率为44.23%。
三.公司业务回顾
    1.一年来经营情
    本公司主要从事有色金属、五金矿产品的国内外贸易和铝业生产经营。1996年,
公司完成主营业务收入59423万元,实现净利润6568万元,年末总资产达116000 万
元,净资产为51378万元,净资产收益率为12.79%,各项指标较1995年均有增长。
    1996年,有色金属市场有所滑坡,公司加大五金矿产品经营力度,取得成效。
莹石中标五万吨,矾土中标二万吨,焦炭出口八万吨,氧化铝内销二万吨,碳酸稀
士出口1510吨,此外,还协助生产企业联合开发新型汽车轴承,全年完成贸易销售
收入14886万元,比上年增长三成。
    全年生产铝锭35720吨,其他铝制品5452吨,阳极糊4564吨,铝锭产量比 1995
年增长2643吨。完成铝业销售收入44537万元,比上年略有增加。 针对产品降价、
电费上涨,开展学邯钢活动,全年节约成本1500多万元,节电2100万度。
    1.5万吨电解铝扩建项目基本竣工投产,具备五万吨生产规模, 阳极糊新线扩
建完成,具备年产一万二千吨生产能力,自备电厂首期五万千瓦项目已开工,97年
可初步形成煤电铝联产雏型。
    2.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实际完成情况
    1996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59423万元,较上年增加3860万元,增长6.95%; 实
现净利润6568万元,较上年增加2154万元;增长48.78%。 净利润较盈利预测增长
921万元,主要是投资收益增加及所得税减少所致。
    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于1996年6月发行A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7946万元,全部用于
1.5万吨电解铝扩建项目。该项目预算投资1.468亿元,年底实际投入1.2亿元, 已
有80台电解槽投产运行。
四.股本变化及股本结构情况
    1.股本变化及股本结构情况

                            期初数     本年增减    年末数
    (1)尚未流通股份
    发起人股              73,627,934                73,627,934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87,391,939                87,391,939
    内部职工股            30,000,000  -30,000,000            0
    合计                 191,019,873  -30,000,000  161,019,873
    (2)已流通股份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0  +53,700,000   53,700,000
    已流通股份合计                 0  +53,700,000   53,700,000
    (3)股份总数        191,019,873  +23,700,000  214,719,873

    2.股本变动情况及原因
    公司于1996年6月发行2370万A股,连同3000万内部职工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
牌上市。
    3.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年末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总公司         51,809,763     24.13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供销运输总公司   38,721,050     18.03
    青海铝厂                          8,595,000      4.00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广东公司        7,552,444      3.52
    珠海经济特区珠光公司              7,552,444      3.52
    中国远东国际贸易总公司            6,713,283      3.13
    山西铝厂                          3,229,875      1.50
    铜陵有色金属公司                  3,037,500      1.41
    兰州连城铝厂                      3,000,000      1.40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财务公司          2,300,000      1.07
    4.股东数量
    1996年末股东总数29072人,其中法人股东67人,社会公众股东29905人。
    5.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数额
    吴建常  名誉董事长           0
    张  健  董事长               0
    李云生  副董事长         10000
    崔贵生  执行董事、总经理 15000
    张树强  董事              7000
    张振生  董事             10000
    尹荆山  董事              5000
    党五喜  董事              2000
    张台顺  董事             10000
    殷毓符  董事                 0
    林玉琼  董事              5000
    曾维伦  董事              5000
    李吉水  董事                 0
    彭卜刚  董事                 0
    王  刚  董事                 0
    吴伟成  董事                 0
    黄其明  董事                 0
    梁学兵  董事                 0
    丁太义  董事会秘书长      5000
    刘昌桂  监事会召集人      2000
    古干权  监事              5000
    刘树芬  监事              3000
    马修成  监事              5000
    钱荣华  监事                 0
    周德敏  监事                 0
    许其林  党委书记、副总经理1000
    李大荣  副总经理          7000
    李德国  副总经理          7000

五.重要事项
    1.1996年8月18日公司股东大会年会在珠海市金怡酒店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一
九九五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一九九五年度财务工作报告,一九九五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公司章程修改草案及发行B股的议案, 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和监事
会。增补张健、彭卜刚、王刚、吴伟成、黄其明、梁学兵为新任董事,增补钱荣华、
周德敏为新任监事,推选吴建常为公司名誉董事长。
    2.公司董事会于7月15日-16日及8月18日分别召开了两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
提交股东大会的报告和议案,选举张健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李云生为副董事长,
崔贵生为执行董事、总经理。
    3.1996年6月,本公司发行A股并成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系统首家上市公
司。
    4.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报告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六.子公司及关联企业

                                    本公司拥
    名称                注册资本  有权益(%)     主营业务
银川鑫光铝业有限公司    8000万元     51%      电解铝生产及加工
陕西省信托投资公司     30000万元     3.33%    金融业务

七.财务报告
    (一)审计意见:公司财务报告经珠海经济特区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法册会计师
崔松宁、徐宝泉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珠特会11063审97075号)。
    (二)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财务状况变动表
    (三)财务报表附注
    1、重要会计政策
    (1)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货币折算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年度内发生的外币经济业务,按近似当月一日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的中间价进行调整,由此产生的汇兑损益记入当年度
损益类帐项。
    (3)长期投资
    本公司对附属/联营公司的长期投资采用下列会计处理方法:投资额占联营公
司资本总额不足20%时,以成本法核算;投资额占联营公司资本总额20%至50时,
以权益法核算;投资额占附属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以及投资额虽占联营公司资本
总额20%至50%,但本公司对其实质上拥有控股权者,采用权益法核算并对会计报
表进行合并。
    (4)坏帐准备
    决算日,按应收帐款余额的5‰计提坏帐准备,并计入当年度损益类帐项。
    (5)存货
    存货以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日常核算若以计划成本计价,计价成本与实际成本
之间的差异,按各类存货的存销比例分摊计入存货成本与销货成本,从而将存货的
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决算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 预计存
货变现损失计入当年度损益类帐项。
    产品生产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
    低值易耗品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6)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以实际成本计价,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根据固定资产类别的
原价,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和估计残值(原价的5%),确定其折旧率如下:

        类别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类     4.75%
    机器设备         9.50%
    运输工具        19.00%
    电子及其设备    19.00%

    (7)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是指铜川鑫光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电解铝三期工程、阳极糊项目工程、
氟化盐项目工程等,包括建筑成本、设备及机器成本以及在建筑期或按装期内为该
等项目资本化利息支出。
    (8)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依法有偿取得有效使用土地的权利,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按规定的使用年限(五十年)摊销。
    (9)递延资产
    用水权费是指铜川鑫光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取得用水权而一次性支付的费用,
按五年摊销。
    (10)税项
    A:流转税

    税项            税目     税率
    商品销售收入    增值税   17%
    产品销售收入    增值税   17%
    劳务收入        增值税   17%
    租金收入        增值税   10%

    应纳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
    城市维护建设水按增值税额及营业税额的7%计缴。
    B: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本公司的附属公司──铜川鑫光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从一九九四年一月日起按33
%计征,另根据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铜政函字(1996)8号文件批复, 在一九九
六年至一九九七年两年内公司所得税实现额内上交部分由铜川市财政局返还20%
    C:防洪保安和重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发(1990)40号文件,铜川鑫光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按
销售额的1‰征收。
    D:农业发展基金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陕府发[1990]39号文件,铜川鑫光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按税
后利润的5‰计缴农业发展基金。
    E:房产税
    房产税系以房产原值的70%计缴,税率为1.2%;或以租金收入计缴, 税率为
12%。
    F:土地使用费
    系以实际占用土地面积计缴,计缴标准为每年每平方米1元人民币。
    G:职工个人所得税
    职工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各自代为扣缴。
    2、应收帐款

    帐龄              金额         占该帐项金额百分比
    一年以内      140,906,925.52     57.02%
    一年至二年     59,600,197.38     24.12%
    二年至三年     46,024,749.36     18.63%
    三年以上          570,866.40      0.23%
                  247,102,738.66    100.00%
    3、其他应收款
    帐龄              金额        占该帐项金额百分比
    一年以内      259,175,402.52     86.46%
    一年至二年     15,700,187.62      5.23%
    二年至三年     24,896,858.46      8.31%
                  299,772,448.60    100.00%
    应收本公司5%以上股权股东的款项
    (1)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总公司32,700,418.60
    (2)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供销运输总公司24,190,870.56
    4、存货
    原材料             37,449,531.80
    委托加工材料          761,568.76
    产成品             23,219,698.82
    半成品             20,857,755.69
    库存商品           32,078,899.73
                      114,367,454.80
    5、长期投资
    一、债券投资    到期日   年利率      金额
    国库券          1997年    ──      141,200.00
    特种国债        1996年    15.0%     58,000.00
    重点企业债券    1995年     7.2%    210,000.00
    电力建设债券    2007年    ──      734,461.91
                                      1,143,661.91
    二、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            占被投资公司股权比例      金额
    陕西省信托投资公司      3.33%                 10,000,000.00

    三、合并差价15,059,702.19元
    系本公司于1995年收购原铜川市铝厂及其附属公司──铜川铝厂电器公司51%
股权时,该公司评估基准日(1994年12月31日)与会计上的产权转让生效日( 1995
年9月30日)资产净值之间的变动差异。
    6、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原值:

    房屋建筑物        293,691,225.90
    机器设备          223,340,118.67
    运输设备           11,442,003.11
    电子及其他设备      3,571,340.42
                      532,044,688.10
    累计折旧:
    房屋建筑物        156,268,459.41
    机器设备          108,321,992.13
    运输工具            7,400,151.38
    电子及其他设备      1,687,662.16
                      273,687,265.08
    净值:            258,357,423.02
    7、在建工程
                         预算金额    工程进度                 资金来源
阳极糊项目工程        15,000,000.00  基本完工  17,101,200.60  自筹资金
房屋在建工程           5,950,000.00  基本完工   5,981,279.73  自筹资金
热水锅炉工程                                      151,952.38  自筹资金
电子电器公司基建工程   1,800,000.00  已结转                   自筹资金
氟化盐项目工程                                  3,748,020.88  自筹资金
电解氧化铝三期工程   146,800,000.00  60%      54,523,444.91  自筹资金
                                               81,505,898.52
    8、长期借款
贷款单位         借款日期    到期日   年利率     贷款金额   贷款条件
铜川市财政局    1986.8                        10190200.00  拨款改为贷款
铜川市财政局    1986.3                          200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    1992.4.15  1996.12.25  12.6%    2000000.00  以固定资产作抵押
铜川市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    1992.4.15  1997.4.30   12.6%     800000.00  以固定资产作抵押
铜川市支行
北京内燃机总厂  1987.11                         1400606.38  补偿贸易借款,以
                                                            铝归还贷款     
北京内燃机总厂  1987.11                         1400606.38  补偿贸易借款,以
                                                            铝归还贷款     
上海市金属材料                          
公司有色金属供                                              补偿贸易借款,以
应站            1989.11                        17625000.00  铝归还贷款     
上海市物资协                                                补偿贸易借款,以
作开发公司      1989.3                          2200000.00  铝归还贷款     
陕西省财政厅    1992.8.1   1994.8.1     7.56‰   850000.00
                                               37065806.38

    9、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系铜川市人民政府对铜川鑫光铝业有限责任公司15,000吨电解铝生
产线三期扩建工程的拨款计62,500,000.00元人民币。 
    10、资本公积

        1995.12.31        本年增加       1996年12月31日
      139,984,674.40    54,137,924.19    199,122,598.59

    本年增加资本公积系公司在九六年六月发行公众股票溢价及新股有效申购冻结
资金利息转入。
    11、盈余公积金

      1995.12.31     本年增加       1996.12.31
    17,823,289.30  19,703,615.82  37,526,905.12

    本年增加系公司预分一九九六年度利润,分别提取10%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
和任意盈余公积金。
    12、主营业务收入

    铝产品业务收入       445,372,973.49
    贸易收入             148,858,926.05
                         594,231,899.54
    13、其他业务利润
    房租收入               8,500,000.00
    代理出口业务利润       8,663,097.79
    废料销售               1,974,660.89
                          19,137,758.68
    14、营业外收入
    总额2,115,526.52元,其中:未中签股票申购资金利息为1,609,238.67元。
    15、投资收益
    短期委托理财收益        14,513,006.22
    联营分利                 5,550,000.00
    其他                       711,188.00
                            20,774,194.22
    16、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增减变化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1996.12.31
    年初未分配利润          21,435,965.72
    加:净利润转入数        65,678,719.41
        盈余公积转入数
    减:提取法定公积金       6,567,871.94
    提取法定公积金           6,567,871.94
    提取任意公积金           6,507,871.94
    分配普通股股利
    年末未分配利润          67,411,069.31

    17、变动幅度超过30%的帐项分析
    (1)货币资金比年初数减少了55%,主要是公司处于成长期, 资金运用增加所
致。
    (2)应收帐款比年初数增加108%,主要是销售货款回笼较上年慢所致。
    (3)其他应收款比年初数40%,主要是公司意向开发稀土、房地产等项目投入
的前期资金所致。
    (4)长期投资比年初数增加59%, 主要是铜川鑫光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陕
西省信托投资公司3.33%股权所致。
    (5)在建工程比年初数271%,主要是铜川鑫光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扩建三期工
程增加资金投入所致。
    (6)短期借款比年初数增加44%, 主要是铜川鑫光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扩建三
期工程增加借款所致。
    (7)资本公积比年初数增加39%,主要是本公司发行2370 万股之溢价转入所
致。
    (8)销售费用比年初数增加63%, 主要是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而使费用增
加所致。
    (9)主营业务利润比年初数减少了30%, 主要是公司主营业务的费用增加、
铝锭价格下降以及电费加价所致。
    (10)净利润比上年增加48.78%,主要是投资收益增加及所得税减少所致。

珠海金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3月21日